面试是假 打探商业秘密是真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看文章
部分企业借“招聘”窃取同行情报遭到投诉将记入劳动部门“黑名单”
近来,有部分单位打着招聘的名义,在“面试”应聘者时,通过与其交流原所在公司的运作方式,窃取同行商业情报。
日前,上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提醒说,这种行为已严重超出正常的招聘范围,求职者要具有自我保护意识,以免被白白利用。而劳动部门内部已为类似企业建立“黑名单”。
面试刺探商业秘密
市民张先生一直从事医药行业营销工作,近来,他在几个单位应聘时,对方都不断追问他原所在单位如何管理、如何运作,还逐条记录。由于原所在公司明文规定营销政策是商业机密,张先生感到很矛盾。
“一起去求职的伙伴虽然最后一个也没被录用,却都被这样详详细细地‘打听’过。”张先生说,用这种方式处心积虑挖对手资源,“既浪费求职者时间,也太不道德。”
应聘不要出卖原单位
对此,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有不少用心不良的单位借招聘为名,诱使求职者在“面试”中透露原公司的商业机密,达到收集不同公司商业情报的目的,而一旦目的达成,“招聘”也就结束了。
有关人士提醒求职者,找工作时务必小心警惕,不要随意泄露商业情报,一是此举会给真正招人的企业面试官造成“不守诚信”的不佳印象,二是可避免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企业利用。
营销类私企居多
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陆敬波表示,无论员工是否与原企业签订保密合同或竞业限制协议,员工都有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
长宁区职业介绍所王俊所长表示,利用面试来刺探同行商业情报的方式,在营销类私营企业中较为多见,“有些企业长期刊登招聘启事,实际上只是通过面试获取商业情报。但由于取证困难,很难从法律层面认定这些企业‘侵犯商业机密’。”
不过,王俊表示,对于这些不讲职业操守的企业,如果屡屡遭到求职者类似投诉,劳动部门会将其列入“黑名单”。
跳槽不成客户差点丢了
周立新(化名)是上海一家大型保险公司负责市场开拓的经理。日前,他在一家外地保险公司筹备上海分公司的“面试”中,感觉碰上了借“招聘”打听同行商业情报的陷阱。
“在我简单介绍了自己的工作简历后,面试官就直接要求我讲述自己以往的工作案例,以表明我的能力。”周立新说,“我当时就感觉有点不对,因为面试官不仅要求我要重点讲述自己开拓过的几个大客户情况,还具体问及我原任职公司的业务特色、渠道开拓方法、给客户的佣金比例、客户的具体接洽人员和后续维护等情况,这些都涉及商业秘密啊。”
不过,为了体现自己的工作能力,以赢得新职位,周立新还是将这一切和盘托出。
面试结束一周后,周立新接到不被录用的通知。随后,他发现一个非常重要的银行大客户表示要中断合作,转投刚刚面试过他的那家外地保险公司,“他们提供了更优惠的合作条件”。
此时,周立新才认清了这次“面试”的真面目,但只能有苦说不出,“我和公司签订过保密协议,如果把这次‘面试’说出去,我不仅要失去工作,还要支付违约金。我只能申请更多的优惠政策,来挽留这个大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