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通《奥运通信系列标准》获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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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工信部消息,9月3日,中国网通与国家版权局共同举办“奥运通信保障著作权登记证书”颁证仪式。此举不仅将奥运史上首套通信保障标准置于法律保障之下,而且在中国通信运营史上开了先河,将以日常工作、实际经验为主的通信保障工作,第一次提升到著作权这一国家知识产权范畴,有利于在行业内依法合理地使用、推广奥运通信保障标准。
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中国网通累计受理开通电话2万多部、ISDN近900部、ADSL和各类专线数千条;通过上千条光纤将奥运信号从IBC畅通无阻地传送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所有场馆、主新闻中心以及媒体村部署的4145个奥运宽带卡端口满足了众多中外媒体记者的需求;虚拟局域网(VLAN)为世界五大通讯社成功快速地传送了超过60T流量、约合400万张的现场珍贵照片。同时,中国网通还成功为安保、交管、医疗、政府、公安、应急、气象等各类奥运专网以及非持权媒体提供了高质量的通信支持,在奥运会期间真正做到了通信万无一失。
《奥运通信系列标准》等12项直接与奥运通信保障有关的重要文件,汇集了长期积累的管理和维护经验,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经受了奥运通信保障的严格考验,为此次奥运通信保障工作起到了突出作用。负责起草文件的北京网通,向国家版权保护中心申请和办理了12项奥运通信保障工作相关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其中包括奥运通信系列标准、奥运通信保障方案、奥运场馆通信服务技术手册、奥运会通信指挥中心运行保障手册等。这是第一次将蕴藏多年的完善技术经验和运营管理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并提升为企业的知识财富,在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增强企业运营能力、获取新型经济效益方面势必会发挥重要作用。中国网通会继续发展和实施这种从传统无形经验升华到有形知识财富的知识创新模式,扩大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影响,为保护国有知识产权,传承企业运营理念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