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金融时报》:中国采购自主创新规定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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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金融时报》4月13日文章,原题:中国政府采购“自主创新”规定有所软化中国政府为外国企业获得政府科技产品采购合同进行了铺垫,较早时的规定有所软化,那些规定被指将外企排斥在市场外。这种态度上的软化,正值中美关系出现较大范围的解冻。此前,两国一系列问题上都出现不和。
中国科技部上周末在网站上发表一份文件,称任何公司的产品,只要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拥有相关知识产权的法定权利,都可以根据“自主创新”方面的规定获得认定,参与政府合同的竞标。
外国公司曾抱怨称,本土知识产权、品牌以及不受外国影响等要求综合在一起,使它们不可能投标参与电脑、电信设备、软件和绿色能源设备等产品的政府招标。
外国企业对这一转变表示欢迎。中国欧盟商会表示,在本月的会谈中,中国科技部作出重大保证,即在华外资企业在未来旨在推动创新的规定中,将受到公正和公平对待。中国欧盟商会主席伍德克表示,“基于上述会谈的一些改进已经在新草案中得到反映,我们对此十分高兴。有助于允许尖端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的认定范围,同时不限制创新公司的知识产权这一举措最受欢迎。这是一个重要信号,表明中国决策者对公平竞争在发展和增强中国高科技实力方面的作用表示认可,也表明外国投资企业可以做出宝贵贡献。”
美国技术产业团体负责人表示:“中国愿意发表这些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我们将此视为向着正确方向的明确一步,对我们非常关注的各项政策注入更大的透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