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教授称苹果是“模仿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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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竞争的大背景下,信息通信企业纷纷意识到创新的重要性。一说到创新,首推的创新型企业代表就是苹果。苹果接连推出了数字音乐播放器iPod、智能手机iPhone、平板电脑iPad等开创性的热销产品。苹果的创新主要体现在其开创性的业务和产品研发上。但苹果是一个一味追求独创性的企业吗?
了解计算机发展史的人都知道,苹果机(MAC)实现了图形用户接口(GUI)与鼠标操作,而图形用户接口和鼠标最初是由美国施乐公司的帕洛阿尔托研究中心(PARC)开发的,并非苹果首创。从某种意义上说,苹果是擅长模仿的一个企业。
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乌迪德·辛克教授在其著作《抄袭者(Copycats)》中将苹果评价为“模仿达人”,称其是擅长运用现有技术以新组合形式研发自己产品的企业。
组合外界技术,用优秀的软件与时尚的设计进行包装,这是苹果所擅长的技巧。他们并不担心产品中包含其他公司的技术和创意,而是组合其他公司的技术和创意,稍微加入自己的品味而创作出自己的独特产品。
实际上,苹果已故创业者乔布斯也非常肯定模仿。他甚至说过“盗取了非常优秀的创意,我们并不感到惭愧”这样著名的一句话。
提到模仿,大多数人会认为是背离“创造性”或者“自主性”的行为。但是,不要忘记,模仿也被称作“创造之母”。模仿分为“好的模仿”与“坏的模仿”,或者说“美的模仿”与“丑的模仿”。
乔布斯经常从令人意想不到之处获得更多灵感。他还说过:“优秀的艺术家是模仿,伟大的艺术家则是剽窃。”这句话也隐含着“从模仿产生独创性”的意思。
法国作家夏多布里昂也曾说过:“独创性作家并不是指不模仿任何人的作家,而是任何人都无法模仿的作家”。梵高、毕加索也都是擅长模仿的艺术家。他们都是从模仿开始,渐渐开创出属于自己的独创性,确立了任何人都无法模仿的绘画风格。
英语中“ape”和“imitate”两个词都是模仿的意思。“ape”是指“大猩猩学……的样”的意思,不理解事物的本质,单纯从外形上进行模仿。而“imitate”是指在理解事物本质的基础上进行的智慧行为。
智慧行为的模仿带动创新。模仿是具备高级智慧的一种创造行为,只有智慧才是自主性的源泉。换句话说,只有模仿能力才是竞争力的源泉。
以往日本企业非常擅长模仿,如今却很少有这类企业了。自日本经济进入高速增长期,日本企业就开始将“创新”误解为“创新诞生于不模仿”。于是,大多数企业封闭自己的世界,对外界技术进步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大脑中一心想着自主性。而且,日本人一直没有意识到自己处于这样一种糟糕状态。近年来,亚洲新兴国家不断出现“好的模仿”与“美的模仿”,而日本有人对此持否定态度,认为“不过是单纯的模仿,并没什么新意”。日本技术“不断被新兴国家所模仿”,这一模仿威胁论根深蒂固,而自己也没有模仿别人的积极举措。
另外,企业有的时候希望通过模仿触发创新,但却弄错了模仿对象。制造业研发设计部门为了提升公司产品的规格,经常参考其他公司产品来制定基准,这种做法不会产生较大创新。企业虽然意识到处于严峻竞争之中,但是模仿同行业的竞争对手信息很有限,即便是能够模仿也只能构成同类竞争。不应只是“模仿身边”,而应该“模仿外界”,从其他行业或其他国家模仿;或者时间回溯,回归到过去的原点进行学习有时也非常有效。
怎样才是“好的模仿”?模仿不与实践结合就不会成为“好的模仿”。在学习方法上,我们经常将“代理学习”与“经验学习”相组合。“代理学习”是指向别人学习,“经验学习”是指自己不断实践进行学习。
“代理学习”的好处在于成本与风险较低,能够广泛地学习,但是学习程度较浅。而“经验学习”成本与风险较高,但是能够得到深入理解,也往往容易执著于自己的经验,造成视野狭隘。
实践表明,企业经历的失败越多,从失败中学习的东西也越多。而企业的失败经验越少,就不能很好地向其他组织学习。也就是说,积累实践经验的企业容易将别人的经验吸收进来,能够模仿其本质。而缺乏实践经验的企业即便参考别人的优秀做法,也往往无法把握内涵,即便是尝试模仿,也抓不住本质,只能像大猩猩一样。
苹果同样是一个失败经历丰富的企业。苹果同IBM竞争失败后,乔布斯被赶出苹果,此后他创办NeXT公司又失败了。苹果在与微软之间的竞争中也曾深陷困境。正是因为经历了这些失败,苹果才有今日的成功。其实,这一点适用于所有企业。如果企业仔细观察别人的做法,认真剖析反面案例,积累更多经验,那就离创新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