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转售试点催生700亿大市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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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工信部网站公布《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其内称决定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以“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
消息传出在通讯行业内内引发一场震动,有人将移动转售的意义比肩金改,在证券市场多家关联企业股价因此出现大幅上扬,其中有份参与《意见稿》制定时的行业意见征询的二六三通信更是自消息公布当日起至本周一连续5日涨停。与此同时,手机销售连锁店迪信通、上市通信企业朗玛信息、家电连锁苏宁国美等先后表态正积极申请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希望成为首批试点企业。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未来两年,虚拟电信行业将群雄逐鹿,获牌照的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或者租用运营商网络的方式,经营基本电信业务,但新进企业又如何突破新模式,在三大运营商的包围中“适者生存”?
将催涨700亿元虚拟运营市场规模
记者了解到,此次工信部发布的试点方案中对移动转售业务做了定义,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其实,这也意味着,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正式向民资开放后,将会出现新的虚拟运营商。这些虚拟运营商不用搭建网络,而是通过租用等方式对电信服务进行深加工,提供一项或几项基础电信服务,并使用自有品牌。
据报道,目前全球共有1100多家移动虚拟运营商,其中大部分位于欧洲、北美等发达地区。2011年,全球共有移动虚拟运营商用户1.05亿户,占当年全球移动电话用户数的1.8%。而至2015年全球移动虚拟运营用户数将达到2亿,每年增长2000万左右,年复合增速13.8%。可以说,在全球范围移动虚拟运营商已成为一种较为成熟的电信商业形态。
而国内起步较晚。直到2010年10月,国务院才明确指出应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2012年6月27日,工信部明确指出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如今,酝酿两年的中国虚拟运营商业务有望正式登场。
2013年1月8日,工信部起草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国内虚拟运营商业务相关政策经历了两年多的酝酿终于出台。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徐宁宁表示,我国电信市场空间大,业务需求多样,细分市场的挖掘及业务创新存在较大潜力,这给虚拟运营商发展提供了机遇。
华创证券指出,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在初期1-3年,MVNO渗透率在0%-2%的水平。目前我国移动转售正处于试点期,有两年试点期,预计2015年能够带来3000万的市场规模,其中在增量的规模占10%,因此国内的企业要抓住这三年的机遇,在接下来的三年抓紧做大规模,才会在未来有比较大的业务创新。
长远来看到2015年,移动互联网用户将达到12.5亿,有60%的增长,流量数据方面到2015年会达到2300亿的市场规模,移动通信有1万亿的规模,如果我国的MVNO渗透率达到7个点,对应的收入市场规模达700亿元。
虚拟运营商:一看内容 二看服务
工信部将移动转售业务划归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进行管理。但是,在企业审批条件上,对申请转售业务的企业要高于增值电信业务企业。除符合申请增值业务的条件外,工信部此次要求试点企业属性上须是中资民营公司,资质上要求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和有为用户长期服务的能力;技术上需具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工信部虽然强制要求基础运营商在试点期间至少要与2家以上的转售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想要进入移动转售的民资企业,首先必须找到与自身合作的基础运营商并获得相应的业务合同,再向工信部申请移动转售资格。目前国内有3家移动运营商,这意味着未来将有至少6家民企成为虚拟运营商。
在工信部发布试点方案的第一时间,苏宁、朗玛信息、二六三、迪信通、国美等企业已经正式表态有意申请移动转售业务资质。朗玛信息1月12日发布公告称,将按工信部文件要求申请“移动转售”资质,因为移动转售业务与公司移动互联业务Phone+及通讯网业务电话对对碰均有一定的关联性,能通过资费套餐等形式促进用户的增长。
记者从苏宁获悉,苏宁已开始按照试点方案的入围条件进行各项准备工作,争取首批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
与此同时,主管国美3C业务体系的副总裁毛晓军也第一时间向《民营经济报》表示,国美将成立专门的项目团队积极主动参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力争成为第一批试点企业。
对于进入电信业的的挑战,苏宁总裁金明表示,“虚拟运营商,核心硬件和技术均在三大运营商手中,所以真正考验企业的还是内容提供能力和服务能力。”目前,苏宁最大的底气,来自于客户群,苏宁在全国已拥有至少8000万的真实会员客户群。金明分析认为,苏宁将根据消费者不同的需求,实现会员客户业务的整合,会员卡号或许就成为了手机号码、邮箱号、易付宝账号,可以实现门店、线上消费手机账号支付。
试点企业整合和创新才能双赢
不过,电信分析师付亮泼起了冷水,他表示,“民营企业在行动前要想清楚。仅依靠单纯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很难生存,试点企业必须利用自身的资源进行整合和创新。”
对比国外,移动虚拟运营商大多是针对特定用户群进行业务创新,实施精耕细作的用户价值提升,主要用户群包括青年人、体育迷、音乐迷、商务人士、低消费群体、企业用户等,这些都是特定的粘性较强的用户群。
对此,爱立信中国首席市场官常刚表示,虚拟运营商实际上没有自己的网络,虚拟运营商更多像移动流量的利用。从国外虚拟运营商情况看,更多的是拥有自己的品牌,管理和员工,有自己的互联网产品。
诸如英国维珍等处于全球领先的虚拟运营商,利用其在飞机、火车、软饮料、音乐、假日休闲等领域的市场影响力,与电信运营商、终端供应商、软件及内容提供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从而打出了优质服务占据市场。[!--empirenews.page--]
反观国内,这对厂商以及整个产业链还是一个尝试的阶段。常刚分析认为,虚拟运营商对整个产业竞争格局,不会产生更大的变化。在常刚看来,虚拟运营商主要是移动转售,以“现网”为前提,基础电信运营商在传统通信业务垄断程度较高,被限制性很大,国内才刚刚迈入起步阶段。
“前期的客服、管理、后台建设等上都是巨大的成本。”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表示,如果没有足够的新业务模式和新的盈利点来支撑,民营企业绝不会一哄而上。
与运营商并非竞争关系
虽然从国际经验来看,引入虚拟运营商对打破通讯市场垄断有相当大的作用,但有意试水的几家民营企业人士均明确表示不希望与运营商形成直接竞争关系。
迪信通副总裁金鑫日前表示他们更关注细分市场,为运营商增加一个接触用户的渠道,“虽然用户接触到的是迪信通,但背后还是运营商。
与苏宁不同,国美期待的是与运营商之间有更广泛、深入的发展与合作,毛晓军告诉记者,“国美与三大运营商有着丰富的合作经验,去年与中国电信合作推出的国美89套餐经过双方共同努力已经取得了成功。作为对运营商业务的一次全新尝试,此次合作奠定了国美在运营商合作领域的基础。”
二六三副总裁张靖海上周向媒体表示,虚拟电信运营商与基础电信运营商竞争并不是最重要的,双方的合作关系可能更多些。而苏宁采购总部执行副总裁顾伟周一则说,“通过组织架构的调整,加强与运营商的合作,从单纯的产品销售合作向互联网时代多渠道、多业务合作转变。”
独立电信分析师付亮认为,基础电信运营商与参与转售业务的虚拟运营商实际上既是竞争又是合作关系,一方面后者可以按照自己对用户的理解制定资费、套餐,双方在既有的基础电信业务上形成竞争、争抢用户;一方面在被运营商视为“鸡肋”的地区,虚拟运营商可以依托自身优势发展用户,从而达到双赢。他预计,虚拟运营商依靠单纯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很难生存。
给消费者真正的实惠
当然,虚拟运营商的正式登场,的确打破了中国电信业的垄断局面,必将会进入发展新阶段,但这样的转变能为消费者带来什么呢?
在业内人士看来,消费者首先享受的最大实惠便是便宜的资费。曾剑秋指出,民间资本的进入会激发出市场的活力,竞争主体的增多必然带来竞争强度的提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资费下降是必然的。而根据欧美经验,虚拟运营商的加入,市场上将有望出现低价通话甚至免费通话服务。
对于消费者来说,创新的业务模式也会是关注重点。虚拟运营商的竞争力在于整合和创新业务。未来用户的手机,绝不仅仅是通话那么简单,毕竟不管哪家企业成为虚拟运营商,都不会仅仅依靠单纯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在业务突破方面,消费者可用来视频聊天、休闲游戏、音乐、在线购物、旅游度假、手机办公等。
此外,除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之外,由于虚拟运营商的加入,未来用户手机中的SIM卡选择范围大大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