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互联网医疗发展要依靠科技的不断进步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看文章
因疫情爆发,各行各业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压力和影响。然而,压力的到来有时也意味着新的机遇。尤其在5G全球普及的互联网时代,疫情甚至催生了一波依托互联网而生的行业和企业的发展,互联网医疗便是其中之一。互联网医疗企业利用技术与模式创新,发起抗击疫情的“空中战役”,利用互联网的远程、便捷等优势,减少患者去医院就诊产生的交叉感染风险,帮助医院实现患者分流、轻症筛查。互联网医疗也因特殊、不可替代的属性逆势增长,热度迅速蹿升。
尽管此次疫情为我国互联网医疗的发展带来了短期的大幅度流量提升,但长期发展还要看用户留存率和用户习惯的养成情况。不过,由于我国互联网医疗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其市场还有很大扩增的空间。同时,医疗资源的紧缺和供给不均以及我国人口基数的背景都成为我国互联网医疗行业发展的长期驱动力,加之互联网医疗不受地理位置限制的优势,预期在疫情事件的催化下,行业利好政策还会加速出台。
未来的互联网医疗应努力把握各方诉求,将需求作为发展的源动力。我国传统医疗服务体系仍存在诸多痛点,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仍待解决,各方参与者对互联网医疗的诉求明显。在此背景之下,互联网医疗企业需要基于用户需求的换位思考,在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等领域寻求以用户需求为核心的应用模式和商业模式。
互联网健康咨询虽然准入门槛较低,但在法律上很难区分“诊疗行为”与“非诊疗健康咨询行为” 的范畴,容易出现界定的模糊地带。医疗机构除常规的一般咨询外,如挂号咨询、就诊导医等,还涉及到对患者表达的症状或健康问题进行解答,这种解答是否属于诊疗行为,严格意义上来说,仅就上述问题咨询提供倾向性的意见建议,不能算诊疗行为。诊疗行为或称诊疗活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规定:“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在线服务者提供建议性的回答,不具有诊断疾病、开具处方等诊疗行为。
推动互联网医疗发展要依靠科技的不断进步。在数字化时代,数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当前,互联网医疗还处于各自为战的阶段,数据共享方面还有待发展。同时,医疗信息往往涉及患者隐私,在信息共享的同时应注重保护个人隐私。这既需要国家层面加强引导和监管,也需要相关从业者和相关科技企业加强技术研发与合作力度。
互联网医疗尚属新兴行业,目前存在部分法律法规不健全的问题,使得互联网医疗行业缺乏较为全面的有效监督和制约。例如,咨询服务、远程医疗和移动医疗设备使用中可能存在的隐私泄露等信息安全问题,尚需要建立一套与国情相适应的隐私保护法律、法规。“互联网+医疗”运行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医疗服务不平衡不充分和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间的矛盾。然而,当前医疗机构特别是公立医疗机构医疗人才放不开、部门间的保守观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互联网+医疗”的发展。
借助国家对互联网医疗的积极鼓励政策,传统医疗向互联网线上医疗的转型势在必行,医疗从业者、投资人、大健康产业服务者现在入局也为时未晚。但收益与风险并存,作为新鲜事物的互联网医疗,如何做到合法合规、如何规避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创设线上线下的经营模式,是每一个入局互联网医疗行业者的不可回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