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救晋华,不如共分一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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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晋华、联电与美光三角关系中,联电是最关键的一环。没有联电的技术支持,晋华的存储器发展进度不会那么快,没有联电的撑腰,晋华也无力单独应对美光的第一波攻势,但在两家与美光知识产权纠纷升级到美国商务部插手之后,联电突然与晋华划清界限。
美国商务部于2018年10月29日宣布把福建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简称“晋华”)放入禁售名单,禁止美国厂商对晋华进行任何形式的供应支持,这是继中兴之后,美国商务部对中国第二家公司采取全面禁售措施。晋华技术合作方台湾联华电子(简称“联电”)在31日单方面宣布,因接到国贸局函令,决定暂停为晋华开发技术。
然而划清界限并没有给联电带来护身符。11月2日,美国司法部宣布以经济间谍罪起诉联华和晋华两家公司,并起诉了晋华总经理陈正坤及两位联电主管,美国司法部长塞申斯(Jeff Sessions)指出,上述被告“涉嫌共谋窃取总部位于爱达荷州的美光半导体公司的价值高达87.5亿美元的营业秘密”,如果指控成立,三位被告将各自面临最高15年监禁及500万美元罚款的处罚,而两家公司则均有可能被处以最高200亿美元的罚款。
美光与联电和晋华的纠纷始于去年。2017年12月美光在美国加州起诉联电和晋华,指控这两家公司盗窃自己的商业机密,不过美光对联电和陈正坤窃取商业机密诉讼准备则早得多。2017年9月台中地检署正式起诉联电违反台湾《营业秘密法》,而对联电和陈正坤的侦查在起诉前一个月已经完成。
2018年1月,联电反击,该公司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美光及其关联公司发起三起诉讼,控告美光侵犯其多项专利,请求赔偿金额总计人民币 2.7 亿元。此外,联电请求地方法院判令相关被告停止制造、加工、进口、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之行为,并销毁全部库存及相关模具与工具。晋华随后也对美光提起诉讼,诉讼要求与联电类似,要求禁售美光侵权产品,并赔偿金额人民币1.96亿元。7月3日,福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联电胜诉,美光被禁止在大陆生产、销售涉嫌侵犯联电知识产权的产品。
DRAM存储器专利基本掌握在三星、海力士和美光等少数厂商手中,三巨头之间专利储备纵横交错,足以相互制衡以避免专利战,但新进入的中国存储器厂商不可能在不触及海外巨头专利的情况下实现量产,所以中国厂商会被海外巨头围剿已经是业内共识,问题只是在什么时候被攻击。
在2017年底美光在美起诉联电和晋华之后,市场调研机构IC Insights总裁麦考林(Bill Mclean)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等晋华或其他中国公司开始销售存储器芯片之日,才真正是麻烦缠身之时。一旦中国厂商开始销售芯片,三星、海力士和美光就能对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进行反向,以寻找专利侵权证据。麦考林认为,到那时候真正的较量才会开始,“律师每天都会过得很充实”。
美方来势汹汹,誓将晋华案做成一个死局,兄弟斗粟尺布,强敌迫近却各自为战。看起来美光启动早了一点,而且一个回合之后就放大杀器也显得过于凶悍,不过一招试出联电成色,也算对大陆其他企业有了警示作用:选择合作伙伴一定要谨慎。
联电急于向美方表示要与晋华撇清关系,很可能是怕自己的主营晶圆代工业务受到牵连。但当初敢拉着兄弟一起去提禁售申请,为何对手加码自己就退了,而让兄弟一个人去背锅。但从目前走势来看,美国没有放弃对联电的打击,联电想独善其身并不可能,10月31日表态只能成为一个笑话。
如果必须要与霸凌者周旋,也许只有流氓手段才是正路。项羽以刘太公做人质让刘邦来降,说要是刘邦不降,就把刘邦他爹刘太公给煮了。刘邦说我们在楚怀王面前相约为兄弟,我爹就是你爹,你一定要煮你爹,那么就请分我一杯羹。
如果没有能力直接解救人质,但能有效降低绑架者对人质的期望值,也许就是这种困局下的优质解,如果禁售迁延日久,晋华还不如直接申请破产。当然,回到现实,只在半导体领域看,中国还没有办法直接对抗霸凌者,也没有多少靠得住的灵活手段,但晋华估计还是要救,同胞还是要联合,分与杯羹无乃忍,相容斗粟亦堪疑,要不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