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债券协议,紫光集团被判偿付近五亿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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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ic 近日获悉,因违反了一项与美元债券挂钩的支付支持协议,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裁定紫光集团支付大约五亿美金(4.84 亿美金)债务本金和利息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021 年第三季度,紫光集团表示收到了其 4.5 亿美金债信托人花旗国际有限公司的通知,后者以债务纠纷向紫光集团提起诉讼,要求前者偿还欠其的 4.5 亿美金债务的本金及相关利息费用,还包含其他法院认可的损失等。
据悉,该案件的受理机构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该案于近日被裁定紫光集团支付共计 4.838 亿美元的债本息,这也表明债权人花旗国际有限公司在该法律纠纷中取得了胜利,而这场纠纷涉及到中国企业通常采用的举债做法。
此外,近年境内发行人仿佛出现一波违约浪潮,不少中国的公司徘徊在债务违约边缘,离岸债权人应寻求各种渠道确保追回资金,其中一项策略是在境外执行维好协议,对债务人施加跨境压力。
根据彭博社的报道,上述案件的裁决可能会重振全球投资者对中国离岸信贷市场的信心,维好协议仍然是许多已经违约或面临支付风险的债券的主要特征,上个月该法院驳回了另一家主要违约方北大方正集团公司的三起类似诉讼后,投资者情绪受挫。
2021 年 7 月,债权人以紫光集团资不抵债但仍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进入破产重整。紫光集团与方正案件的主要区别在于,紫光集团的债券违约导致目前的索赔发生在该发行人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被勒令重整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