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家车企共签协议抵制价格战后续:删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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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ic 日前获悉,上周中汽协组织的 16 家车企共签协议抵制价格战的消息引起大家热议,正当大家觉得汽车市场的价格内卷即将结束的时候,中汽协两天后表示该协议书中不以非正常价格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涉及价格表述不当,有违《反垄断法》精神并将上述条款从承诺书中删除。
众所周知,今年国内汽车市场的降价和变相优惠此起彼伏,再加上延长的新能源汽车的购置税补贴......使上半年汽车市场非常内卷。
提及 “降价”,就不得不说特斯拉。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标杆级产品,可以说特斯拉几乎构建了新能源市场的定价体系。
特斯拉既在市场中降价最早,调价的频率又最高,每次特斯拉价格一动,同级别同价位的产品几乎都要通过各种方式变相调价。
今年 1 月 6 日,特斯拉官网直接下调全系售价,刷新了历史新低,全系降幅从 2~4.8W 不等,分别将原价 26.59W 和 28.89W 的 Model 3/Y 低配版起步价拉到了 22.99W 和 25.99W 人民币。
在引发原车主纷纷维权的同时,其线下直营店也挤满了来看车的消费者,据说当时的订单很快就排满了。
4 月,特斯拉再次全系下调售价,Model 3/Y 降幅基本在 1000~2000 美金左右(约 7K~1.4W 人民币),Model S/X 降幅则高达近车价的 10%,高配降价直逼 1W 美金。
一如既往,本次降价也导致国产新能源车甚至一些燃油车终端加大优惠,不久后北京商报就发了一篇名为《特斯拉降价伤人伤己》的文章引起舆论哗然。
因为特斯拉是以成本来决定售价的定价体系,如果产线的成本下降,其终端售价也会随之下降,并不会继续以原价销售,尽管不降也会卖的不错。
再加上其线下直营的销售模式,因此会将利润很容易且灵活地让出来给市场,但是这一方面会导致老车主成为“韭菜”,也会逼迫其他友商不得不把自己的利润让渡出来以获取市场。
问题是特斯拉拥有成熟且强大的前后端产业体系,在盈利的良性循环下又能随着迭代降本增效,而很多国产的新势力厂商才起步,虽然销量也说得过去,但是很多没有盈利还在赔钱,特斯拉的这种模式会迅速击垮后者。
无独有偶,燃油车的市场也 “卷” 到了白热化程度。今年一季度末期,售价 20W+ 的 B+ 级车雪铁龙 C6 在湖北直接优惠 9W,优惠名额几天之内被抢购一空。
随即,各地各品牌纷纷推出政策和终端优惠来抢占市场,燃油车也全面进入白热化竞争。正如网友所说,21 万的雪铁龙全是缺点,12 万的雪铁龙全是优点、12 万都是 A 级车的市场一辆 B+ 级车真是太香了......
当然,无论主机厂怎么竞争的 “头破血流”,市场总是喜闻乐见的,毕竟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降价潮使消费者得到了真金白银的优惠。
然而这一切可能要戛然而止了......昨天,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共同见证下,16 家主流汽车厂商共同签署了《汽车行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承诺书》。
官方表示,为维护良好的汽车市场秩序共同营造和谐消费环境,签署该承诺书旨在积极稳定和促进汽车消费避免恶性竞争。
据悉,签署的 16 家车企有: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蔚来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
共同承诺包含:
一、坚持遵守行规行约,规范市场营销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以非正常价格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二、注重营销宣传方式方法,不夸大宣传、不虚假宣传,不为吸引眼球、增加获客而对消费者进行误导性宣传;
三、发扬质量为先、品质为本的工匠精神,以高质量产品,高品质服务,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稳增长强信心防风险等方面积极担当,勇挑重担,携手为国民经济增长作出重要贡献。
大家还在期待国内汽车市场下一波降价潮的时候,或许降价潮已经悄无声息地落幕了。国内主要的汽车主机厂就是上面签署协议的那些,它们的“握手言和”可能预示着价格战和内卷就收尾了。
然而,在该事件引起网络热议发酵两天后,中汽协发表声明称之前组织的16 家汽车生产企业共同发布承诺书,其中不以非正常价格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涉及价格表述不当,有违《反垄断法》精神,声明将上述条款从承诺书中删除。
根据当时签署的《汽车行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承诺书》,车企「坚持遵守行规行约,规范市场营销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以非正常价格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注重营销宣传方式方法,不夸大宣传、不虚假宣传,不为吸引眼球、增加获客而对消费者进行误导性宣传等」。
中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一系列垄断协议,包括「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协议;第二十一条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该法第二章禁止的垄断协议相关行为。
注:图片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