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发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看文章
据业内最新消息,昨天国家网信办发布了关于《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该规定涵盖有关于人脸识别技术在收集、存储、法律、应用和信息安全保护等多方面内容,公众可以通过相应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网信办表示,为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起草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hujuju@cac.gov.cn。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数据管理局,邮编100048,并在信封上注明“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