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必达:目标是成为内存解决方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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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必达内存(ElpidaMemory)宣布申请产业活力再生特别措施法(产业再生法),接受日本政策投资银行300亿日元出资和100亿日元贷款融资。此外除接受4家民间银行约1000亿日元的联合贷款外,该公司还在与台湾记忆体(TaiwanMemory,TMC)就接受约200亿日元的出资进行协商。尔必达董事长社长坂本幸雄答记者问的主要内容如下。
——通过此次资金筹集,尔必达能否摆脱增资后仍然出现赤字的怪圈?
以景气恶化为诱因,DRAM行业的竞争已接近收盘。估计最终生存下来的公司在全球会有2~3家。到市场恢复之时,幸存的DRAM厂商是否还有继续投资的余力呢?我感觉到那时,即使有市场需求,DRAM厂商也未必能够进行设备投资。
DRAM行业中无法推进50nm、45nm以后的工艺开发的公司将被淘汰。因此,我们将把400亿日元(300亿日元出资和100亿日元贷款)公共资金用于50nm和40nm以后的开发投资。
目前还不考虑增加设备投资额。至于理由,我举一个例子,假设韩国对手生产的DRAM有50%为50nm产品,其余50%为60nm产品,而我们的65nm产品芯片尺寸较小,完全能够与其竞争。韩国公司利用1个300mm晶圆切割60nm产品的数量为900个,50nm产品为1400个。与之相比,我们的65nm产品多达1160个,毫不逊色。
因此,我们准备尽量积累现金,为行情好转后的正式“决斗”做好准备。今后,我们将从45nm开始,部分开展设备投资。但是,如果竞争对手全面转向50nm产品,我们也会对50nm工艺进行投资。
DRAM也将成为针对应用的专用元件
——TMC在出资200亿日元后是否会成为尔必达的最大股东?还有,3年后的新尔必达将是怎样的形态?
TMC的出资是普通股还是优先股目前还在协商。TMC表示“希望把对尔必达的出资比例控制在10%左右”,在目前,TMC还不会成为尔必达的最大股东。
尔必达今后将以DRAM的bit增长(将产量换算为bit的增长率)不会超过现有水平为前提来制定业务计划。DRAM的bit增长在2009年为20~30%,单纯以低成本制造DRAM的公司难以生存。关于未来的公司形态,我们预定在7月公布。
基本路线是以“内存解决方案公司”为目标。DRAM正在逐渐成为专用元件,解决客户问题的服务将作为附加值。
比如智能电话和电子书等个人电脑手机融合产品的动向便与这一构想有关。我们将制造为这些领域优化设计的DRAM。在3年后以闪存和MCU等形态向上述产品供应。但是否自行开发闪存尚未确定,目前不便透露信息。
——既然能够获得民间银行的1000亿日元贷款,是否就无需使用公共资金?还是说注入公共资金是获得民间银行贷款的前提?
我们认为申请产业再生法是最佳选择。理由是快速和对民间银行具有影响力。
——请介绍与TMC和台湾DRAM厂商的合作情况。
首先,我们希望在目前52%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尔必达对台湾瑞晶电子(RexchipElectronics,与台湾力晶半导体的合资公司)的出资比例。之后,如果力晶与台湾茂德科技(ProMOSTechnologies)希望合并,我们不会反对。
总而言之,台湾DRAM厂商正因业绩恶化而失去经营能力,在不远的将来,台湾DRAM厂商将会分成美国美光科技(MicronTechnology)集团和尔必达集团两大阵营。
我们与TMC的关系良好。TMC虽然尚未以公司的形式成立,但合作开发已经启动。不过,二者之间还未就未来3~5年后的形态进行讨论。
大量生产能力台湾优于广岛工厂
——此次新闻发布中谈到了DRAM的过剩供应等业务结构方面的问题。
出于三个原因,我们认为需要解决过剩供应结构问题。第一,现在仍有一些公司使用200mm晶圆生产线、90nm和70nm等陈旧工艺制造DRAM,同时筹集资金,用以返还贷款。采用这种运营模式不仅难以维系业务,也解决不了问题。这些生产线本来应该转用于生产DRAM以外的产品。
第二,如果台湾厂商不合并为1~2个集团,DRAM的价格就无法回升。因此,DRAM目前处于供应失调,价格无法上升的情况之中。
我们主张有必要寡头化的理由在于价格。以闪存为例,现在的价格约为2008年第四季度的2倍。原因是闪存领域的厂商减少到了3家。由此可以推测,随着DRAM领域厂商的并组,供求达到平衡,需求增加之时,价格便会上升。
第三,2009年夏季之后,DRAM主要产品将转变为DDR-3产品。台湾厂商无法制造DDR-3产品,将逐渐从竞争中败退。因此我们认为,行情会从2009年第三季度开始恢复。
——坂本社长一直强调自主重建。请问您对此次公共资金注入有何感想。
就个人而言,希望自主重建是事实。但是,为了使公司继续生存5年、10年、20年乃至30年,DRAM行业的重组已经进入了最终阶段,如果不持续投资,公司将走向死亡。在这种情况下,我希望能以拥有技术优势和现金头寸(手头资金)的状况把公司交给下一代领导者。
而且,为了实现重建,向供货开始后6个月即沦为通用品的DRAM产品本身寻求附加值非常困难,对于DRAM厂商而言,最大的附加值在于解决客户问题的能力。如果能够提高这一能力,我们就有望升格为“内存解决方案公司”。
——在电子元件领域,与成本竞争力较高的亚洲公司合作的行动正在快速扩大。请问您从日本制造业的角度出发对此有何看法。
日本的优势在于工艺和产品开发,廉价、稳定、持续大量生产的能力较差,而台湾企业在这一方面具有优势。无论是检查还是制造工艺,台湾厂商只要发现不影响品质,就会对多余功能进行优化。
而与此相比,日本厂商则贯彻始终。因此,台湾厂商把1台真空装置的真空室数量增加到了4个,而尔必达却出于获取工艺边界的理由只配备了2个。但无论是成品率还是生产数量都是台湾占优。
我们需要认识到,日本的常识不是世界的常识。在大量生产的思考方式上,日本即使模仿台湾也无法超越。
日本国内没有元件厂商,装置和部材产业就没有技术优势
——尔必达成为了产业再生法的首个应用对象。请问您对经营责任有何看法。[!--empirenews.page--]
如果说社长卸任是“负起经营责任”,我随时愿意卸任。我希望为尔必达实现稳定提高收益拼尽全力。经常看到一些社长在自行卸任后发表“负起经营责任”的言论,但那只是单纯的逃避。负起经营责任指应该是指让公司业绩恢复原状。
——即使注入公共资金也要在日本保留DRAM厂商的意义何在?
我说过,3年后的DRAM行业将在全球范围内并组为2~3家集团。其中韩国1家、日本和台湾的集团1家、美国和台湾的集团1家。也有可能只剩韩国的1家与日本和台湾的集团。如果日本和台湾的集团没有成立,会是怎样的情况呢?
DRAM在电视、数码相机和手机中的应用正在大幅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日本对于为电视和相机优化设计的DRAM的需求越来越大。开发此类专用DRAM可以从开发伊始深入了解电视设计。从防止日本电视机厂商信息外泄、维持产品优越性的角度来看,在日本国内开发、制造高附加值DRAM有其意义。
而且,日本的制造装置和材料厂商较强。对于这些日本制造装置和材料厂商而言,开展顶级开发的内存厂商只有我们的DRAM和东芝的闪存。从保持制造装置和部材厂商技术优势的方面来看,日本国内没有DRAM厂商会非常棘手。
这次是真正的“最后一战”
——DRAM行业这几年都在说“最后一战”。这次真的是“最后一战”吗?还有,广岛工厂在大量生产技术上比不上台湾,高附加值路线能否成立?
DRAM厂商在20年前有19家,现在还真正能够维持业务的只有韩国的2家、日本的1家、美国的1家。问题是台湾还有6家,只要台湾厂商完成合并,大举就基本完成了。
关于日本工厂的附加值路线是否成立,必须在与台湾厂商的合作中进行掌握。与我们合作的台湾厂商基本实行的是1种工艺=1种产品的运营模式。与此相比,广岛工厂能够利用50nm~90nm的工艺生产多种产品。合作的台湾厂商之所以能够取得好的业绩,是因为我们在广岛生产多种产品,为他们创造了能够专注于1种工艺=1种产品的条件。
——您心目中日本台湾联盟的最佳形态是怎样的?另外,除了TMC的出资外,尔必达是否可能向TMC出资?
台湾DRAM厂商并组为1个集团,我们与该公司合作是最佳形态。但是,台湾南亚科技(NanyaTechnology)和台湾华亚科技(InoteraMemories)等电容器结构选择沟槽型的公司与选择堆栈型的公司制造工艺截然不同。勉强吸收这些公司会产生庞大的成本。因此,目前最好分两个集团进行并组,最终合二为一。
而且,与TMC相互持股也是正在讨论的选项之一。我们正在以相互持股不过半、不做最大股东为条件与其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