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美平台“更美APP” 遭演员秦岚起诉:道歉并赔偿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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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消息,天眼查数据显示,2与13日,更美APP的运营主体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法律诉讼信息,判决书案由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原告为知名演员秦岚。
判决书内容显示,“更美”于2018年9月14日发布标题为《娱乐圈最干净0黑料的女星不是景甜,而是37岁公开承认整形的她…》的文章,其中使用了大量配图,其中可准确识别的秦岚肖像24幅;上述文章中有“想要秦岚同款小瘦脸,快去咨询更美研究员可乐吧!”的内容以及名称为“更美研究员可乐”微信二维码。
最终,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北京完美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秦岚的肖像权,裁判结果为“更美”微信公众号连续三日刊载致歉声明,向原告秦岚赔礼道歉歉,赔偿秦岚经济损失5万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国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预防保健咨询(不含诊疗活动);医学研究(不含诊疗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
天眼查股权结构显示,公司最大股东为创始人刘迪,持股比例82.50%;经纬中国的投资实体之一经纬(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00%,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更美APP联合创始人王思璟持股2.50%,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事实上,这并不是更美APP第一次因为侵犯明星肖像权而遭到起诉。天眼查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就曾被唐嫣、冯小刚、张柏芝、靳东、黄晓明、李小璐等多位明星起诉,案由包括肖像权纠纷和网络侵权责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