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对LED照明产品强制实施能源效率标签计划 LED灯被纳入能效法规管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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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起,越南开始针对LED照明产品强制实施能源效率标签计划。
根据越南工业贸易部(MOIT)第04/2017/QD-TTg Decision号决议,LED灯被纳入越南能效法规的管制对象,只有符合最低能源效率标准并获得能效合格申明DoC之后才能加施能效标签,销往越南市场,强制实施日期为2020年1月1日。
适用法规:
1.Decision No.04/2017/QD-TTg :符合越南能效法规的设备清单的规定;
2.Circular 36/2016/TT-BCT:根据越南国家能源效率计划(VNEEP)的合格声明程序和所需文件的规定;
3.Decision No.4889/QD-BCT:申请LED照明的MEPS标准的官方公告和指南。
测试标准:
1.TCVN 11843:2017 - LED灯泡、LED灯具和LED模块的测试方法;
2.TCVN 11844:2017–LED照明产品能效。
注:在强制初始阶段,仅针对E27和B22自镇流LED灯泡以及G5、G13双头LED灯管,且最大功率为60W,标称电压不超过250V的LED 灯强制实施MEPS和EE DoC。其他产品(LED照明器、LED模块等)的MEPS实施路线图未来再由MOIT发布。也可以申请自愿能效标签认证。
DoC程序申请文件:
1.越南能源效率合格声明表(DoC);
2.能源效率测试报告;
3.能源标签设计。
注意:持证人只有在完成DoC程序后才允许使用越南能效标签。
照明产品能效标签样式:
此外,2020年6月1日起,越南开始对LED照明产品的安全和EMC管控,强制实施CR Mark。
2019年9月越南科学技术部(MOST)发布Circular No.08/2019/TT-BKHCN,批准了对LED照明产品的安全和EMC要求的技术法规QCVN19:2019 / BKHCN,实施CR Mark认证。
执行时间表:
从2020年6月1日起,国产和进口的LED灯必须满足安全和电磁干扰(EMI)要求 (QCVN19: 2019/BKHCN的第 2.1.2; 2.1.3及2.2.1);
从2021年6月1日起,国产和进口的LED灯必须满足QCVN19:2019 / BKHCN的所有要求:包括安全, EMI和EMS;
鼓励个人和公司自2019年12月31日起根据QCVN19:2019 / BKHCN 自愿申请LED灯的认证。
该法规适用对象:
LED灯泡、LED灯管、LED筒灯和LED灯具均在此QCVN19:2019 / BKHCN技术法规的范围之内,也可根据海关编码判定,如下表:
测试标准:
认证标志:CR Mark
由于QCVN19:2019 / BKHCN法规较新,越南当地多家实验室都在申请测试资质扩项之中,现阶段尚无一家实验室同时具备safety和EMC标准完整的测试资质。随着后续当地测试能力和实施细则的进一步完善,建议厂商密切关注,在6月正式强制实施前,预留好足够时间尽早安排寄样测试,以免延误出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