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技术双管齐下 建立无人机飞行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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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飞控、导航、通信等技术的不断突破,我国无人机产业发展十分迅猛,且应用情况也愈发广泛。但因为行业体系的不健全以及管理法规的滞后,无人机的“管、用”矛盾却相当突出,无人机的安全、隐私风险日渐暴露,无人机伤人、扰航等事件时有发生。
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促进无人机产业的健康发展,探索无人机飞行管理的有效办法。2019年我国政府、行业和企业三大主体分别从政策、标准与技术出发,对无人机应用监管进行了全面完善和升级。接下来,就让笔者带大家一起来看一看过去一年具体的监管举措吧。
民航业建立无人机人员资质管理体系
今年1月份,为加快改进通航监管模式,民航业表示将建立无人机人员资质管理体系。在年初举办的2019全国民航工作会议上,中国民航表示未来将完善民航局无人机工作机制和组织机构;开展基于运行风险的无人机适航审定;启动无人机运行管理平台建设,构建“多管合一、管服一体”的管理架构;以及推进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
深圳市实施民用微型无人机管理办法
今年1月2日,深圳通过了《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月26日进行公布,3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从生产和销售管理及法律责任三方面出发,明确了企业与飞手责任、禁飞区域、飞行审批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通过规范生产、销售和使用,预防事故、明确责任,有效引导了无人机的合法飞行与合理应用。
浙江省实施无人机公共安全管理规定
今年3月份,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并于5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定从“实名、设限、严管”三个角度出发,在法律层面对无人机安全问题作出了严格规定。同时,该举措也成为继深圳市之后,无人机监管与应用在地方性法规建设上攻下的又一城池。
西安市发布“低小慢”航空器管理公告
今年4月份,为维护西安地区的公共安全和航空安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合法权益,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西安发布了关于2019“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理的公告。该公告从管理对象、管理区域、违规行为、违规处罚等角度出发,对“低小慢”航空器的飞行管理做出了详细规定。
长治发产业规划为无人机发展建平台
今年4月份,“2019长治通用航空产业展览会”正式召开,长治市在会上发布了《长治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5)》。该规划确立了长治市通航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搭建通用航空产业促进中心、通用航空技术转化中心、通用航空数据与信息服务区域中心、无人机运营管理中心四大产业支撑平台。
广州修订无人机系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今年6月份,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修订工作启动会在广州召开,来自国家市监局、工信部、公安部、大疆、极飞等部门和单位的40余位代表参加会议。本次会议旨在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7-2018年版)》进行修订,以满足市场需求和政府监管。
四川省发布《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
今年7月份,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的《四川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规划提出,要加快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打造“一核两翼、多点N网”的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布局,做优成都“主干”,做强环成都经济圈和川南经济区,带动全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
中国民用机场协会发无人机监测标准
今年8月份,中国民用机场协会在北京正式发布了《民用机场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要求》,这是我国民用机场业发布的团体标准。据悉,该标准明确规范了民用机场无人驾驶航空器监测系统通用技术的适用范围、术语定义、通用技术要求及安装部署条件,填补了我国有关行业标准的空白。
大疆推无人机监管技术预计明年上线
今年11月,大疆被曝正在研发一种技术,能让任何拥有智能手机的人都能跟踪附近的无人机。大疆表示这项追踪技术将通过一款智能手机应用向公众开放,只要利用Wi-Fi信号,用户就可以识别附近无人机的识别码,以及其位置、高度、速度和方向等。该技术目前正等待监管部门批准,预计2020年推出。
工信部推进无人机地理围栏的标准化
今年12月,工业与信息化部发布公告,公开征集对《民用无人机地理围栏数据技术规范》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据悉,本次《民用无人机地理围栏数据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由装备工业司主管,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起草。
贵州省成立无人机中心明年正式投用
今年12月,为规范省内无人机飞行活动,贵州省成立了无人机中心。日后,民航贵州安全监督管理局将通过该中心实现对省内民用无人机的监督管理,同时中心还将为全省企事业单位提供无人机安全飞行咨询保障服务。据悉,该中心下设有飞行服务中心、应急救援中心两大核心部门,中心运行后将着力打造无人机运行监控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