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布局的区块链可以带给民众什么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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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区块链,是不是总觉得离你挺遥远?前几天有这么两条区块链应用资讯,普通人也能参与其中:一是腾讯原创作品上线了“版权存证”功能,通过区块链为个人用户提供原创作品版权保护;二是音乐人黄立行发行并上线了音乐版权资产 Token,如果你有原创作品,也可联系平台进行发布。
乍一看这两件事没啥关系,不过它们本质上都采用了区块链来保护个人的数字资产,只是方向有所不同,一个在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确认方向,另一个则在做音乐知识产权的变现和流通。
腾讯区块链原创确权,还是一门流量变现的生意
从 1883 年《巴黎公约》明确了对工业产权的保护以来,知识产权已有一百年多年的历史。不过以图片、文字为载体的数字产品还是近些年,伴随着互联网共同发展起来的,它与绘画等实物艺术作品有着不同的属性:数字文件可以轻松复制而不会造成质量损失,你可以无限复制一幅图画、一首歌,然后几秒钟内通过互联网发给别人。
在信息时代,数字产品的侵权情况成为越来越普遍、又难以解决的问题,也有人形象地将之为 Elephant In The Room,即显而易见而又没人愿意讨论的事。
随着比特币的诞生,人们发现可以不需要第三方,即能确认私人拥有数字资产。区块链因其技术特点带来的分布式记帐、链上数据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点,正适合用来解决知识产权确权的痛点,于是,“如果能像有比特币的方式一样拥有和管理数字产品”的想法便很自然的出现了。
因此,知识产权是区块链最早的应用领域之一,早在 2013 年,便有名叫 Asceribe 的团队开始尝试用区块链技术进行艺术品的确权和流通。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发展,现在的区块链存证应用已经相对比较成熟了,我国目前就已经有了多个区块链存证平台。2018 年 9 月,中国人民法院也印发了相关规定,确认了区块链存证的法律效力,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天平链”也实现了与十多个节点、二十多个应用的接入,以实现在司法领域采用区块链存证。
因此腾讯原创馆的存证上链并非创新,不过和其他存证平台相比,原创馆基于腾讯区块链发布的版权存证服务,不管是界面还是流程,对个人用户都非常友好。上传图片后如需对其进行存证,每张作品 5 年的存证费仅需 2.99 元,付费后作品需要通过“审核”环节。成功上链后的作品,会在展示图上多一个类似盾牌的标记,并标注有具体的存证时间。
整个流程使用下来简洁流畅,而且据平台介绍,腾讯区块链和网安、公证处等公信力机构已经合作,所上传的存证更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更加有说明力。
不过,原创馆平台对于目前在被侵权时如何取证,并没有给出操作办法,而且在实际使用中或许在两个方面存在改进之处:一是目前并未要求用户在存证时通过实名认证,这有可能会给抢注他人作品提供机会;另一个是平台尚未接入类似司法区块链“天平链”,没有实现和司法部门的数据共享,在举证时可能还需要通过链下方式提交,不能在链上直接提取举证。
在此之外,另外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区块链进行了确权,作者的收益就有保证了么?
显然不是,因为确权虽然是变现的前提,但始终还是两回事。
知识产权变现本身,一直就不容易。别说门槛相对不高的图片,就拿申请流程长、费用高的专利来说,目前全球 220 个国家的 2000 多万知识产权,能变现的不到 2%;我国仅 2017 年的文化知识产权就高达数百万件,知识产权默默无闻才是常态。
这就让有能力帮助知识产权变现的中介机构,在整个产业中占据了更加重要的地位,有着更多的话语权。
原创馆作为平台,和作者也是属于分成合作关系,作者可以拿到收入的 60%,而且应该还会存在一定的回款周期。平台 40% 分成的背后,是腾讯坐拥的 6.5 亿用户流量。
本质上,这仍然是个流量变现的生意。
如果作为创作者,你是否愿意支付多达 40% 的平台费呢?不出意外的话,回答自然是否定的。
2. 知识产权变现,区块链有更好的办法吗?
让我们把注意力转移到第二条资讯:台湾音乐人黄立行发行了音乐版权数字资产平台,完成了 59 首歌曲版权的数字化及上架,其中不乏张惠妹等知名艺人,并于 11 月在链上发布了 20 首歌的版税利润分成并公布。
怎么理解呢?简单来说,你可以将每首歌的版权看成是一项资产,这项资产借助区块链技术切割成更细小的资产——Token,你拥有相应的 Token 从而成为歌曲版权资产的所有者,即股东,并享有交易及分红的权利,和传统方式不同的是,股东可能会有数万人或者更多。而传统的行业代理人或者中介平台,它们的作用则大大弱化,或者被取代。
区块链,或能让基于音乐版权的股权交易变得更加高效、灵活和透明。
在此之前以及现在,文娱产业在发行环节非常依赖中间人和渠道,创作者与发行商的“依赖式”合作模式从黑胶唱片时代以来并没有实质的改变,加上数字时代带来的影响,大多数创作者难以从原创作品中获得令人满意的收益。
据伯克利音乐学院 2015 年的研究指出,约有 20%—50% 的音乐报酬收入没有回归到原创者身上。2009 年格莱美独奏作品获奖者希普称,她的唱片收入只有版权的 19%,而且创作者往往还是最后一个拿到钱的人。
而类似黄立行发行的音乐版权数字资产平台,其建立初衷往往出于创作人的心声:希望颠覆现有音乐产业,更好地体现创作者的价值。通过打破原有流程,减少中间环节,让音乐人直接面对市场的检验,用户通过购买音乐版权来支持创作者,如此,创作者可以获得更大比例、更快的创作收益。
这与2018年10月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在清华演讲时,所表达的区块链对音乐产业变革的观点,不谋而合。他说:
区块链可以做到在非常分散的情况下不由中心化来确权,而由互相的节点在区块链上来确权和分发。版权确权是区块链不可修改的这个功能,区块链另一个功能叫 Fragmentation(编者注:碎片化,指通过 Token 将价值进行切割。),打成多散它都能交换的这样一个功能,是非常有用的。
流程是这样的:创作者发布原创作品、众多用户购买切割后的资产版权成为股东、作品通过市场化运作获得收入、版权资产增值、股东获得收益继续支持创作者…
在这样的模式下,可能你会发现,其实不仅仅是音乐,只要你的作品足够有吸引力,或者你有足够多的关注者或粉丝,这些价值就能直接体现在你的产品上,借助区块链经济帮你更快地实现价值转换。
3. 小结
如果你仔细分析音乐版权数字资产平台,你可能会疑惑,似乎这还形成不了闭环生态,比如,原创作品的定价依据是什么,作品获得的收入信息如何公开透明呢?
确实,如文中所说,区块链对知识产权的确权已经有成熟的用例,但知识产权的变现和流通上,还没有足够闭环、成熟的生态。不过也正因其不成熟和充满想象,才值得我们去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