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指出禁止比特币网络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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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作为货币身份,几乎被所有传统经济学专家全方位地批评。比特币作为金融产品,也存在和全球各国政府的监管问题。特别是在中国,明显比特币和政府监管部门存在着巨大的摩擦。
我们是否可以换一个角度来看比特币,绕开金融视角,看能不能给比特币找一个新的定位,进行曲线救国。
有好朋友春哥分享我一篇论文《Bitcoin is Speech:Notes Toward Developing the conceptual Contours of Its Protection Uder the First Amendment》(《比特币是一个言论平台:根据宪法第一修正案来构建一套保护比特币的观念框架)
论文很长,讲了大量的比特币原理,还有大篇幅讲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底层逻辑框架。主要观点是讲比特币不应该单单是被当然货币或某种金融产品,而是一个去中心化的信息传播技术平台,这是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范围之内。禁止比特币网络是违宪的。
这个视角非常好,我们详细拆解一下。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内容如下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这是全球言论自由成为共识的力量源泉。
互联网从一开始就是以传播信息为目的而设计的,因此在美国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也相应延伸到互联网上。美国政府基本上无权干涉互联网上的言论。美国的各大信息平台,也是可以说各种乌七八糟的话的。
随着互联网越来越深入人们的生活,犯罪也和互联网各种挂钩,美国政府也对互联网信息进行了干涉。但整体上,美国政府对互联网信息的宽容程度是令人惊叹的。很多成人网站都会声明,本网站的成人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
政府对经济的管制,几乎是政治正确,包括美国和中国,都对经济进行各种“计划”。自由市场,并没有很好的落实。
而对货币的管制,那几乎是所有国家的国策。所以比特币自称为货币,也真是不要命了。
比特币网络本质上传播的也是信息,只不过现在大家把这种信息当成了一种货币。
比特币网络也被少量用于捍卫言论自由。比特币的OP_Return字段,就被写入了大量的各种在特殊国家违法的信息。
特别是为了对抗删帖,就会有人把帖子发到比特币网络。
比特币信息传播使用的是点对点网络,是去中心化的。这和现在的互联网主流传播信息方式不一样,互联网现在基本发展成了一个服务器和客户端的框架。在互联网上传播信息,绝大多数情况下是需要服务器的转发。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是在早在1789年设立的。当时是没有互联网这种言论模式的,比特币信息这种点对点的传播,更接近当时的言论模式。更应该受到基于当时情况发布的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比特币信息传播,还有一个巨大的有别于现有互联网服务的方式,就是比特币信息传播是不可篡改性的,这和现有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完全不一样。这种不可篡改的言论,会强化人们发表信息时的谨慎,这有助于对于造谣言论的追究责任。这是符合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言论自由的精神的。
比特币的信息发布模式还是非订阅式的,需要使用搜索模式来完成信息获取。现在主流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主要是基于两种方式,一种是订阅关注式的,如微博,Facebook等,还有一类是基于搜索的,如Google和百度。比特币的信息传播是不定向的,公开的。而互联网的订阅模式,更偏向于是私有的,小范围的传播。相对来说,比特币这种不定向和公开式的,完全符合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范围。
综上来说,相比于互联网现有的主流信息传播,比特币的点对点的去中心化的信息传播渠道,更加模拟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颁布时的言论模式。比特币信息平台的不可篡改性,更有利于言论的谨慎和追究责任。比特币的信息的公开性和不定向性,完全符合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范畴。
所以,把比特币当成是信息传播平台来说,应当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目前比特币的三个分支,BTC、BCH和BSV,BTC已经彻底放弃了作为信息传播平台的角色,BTC的主要共识非常排斥这一类应用,主动缩小OP_Return字段的存储大小来限制信息传播功能。而BCH和BSV则非常鼓励这一类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