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可以在大数据时代解决隐私这个大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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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把数据比喻为蕴藏能量的煤矿。煤炭按照性质有焦煤、无烟煤、肥煤、贫煤等分类,而露天煤矿、深山煤矿的挖掘成本又不一样。与此类似,大数据并不在“大”,而在于“有用”。价值含量、挖掘成本比数量更为重要。对于很多行业而言,如何利用这些大规模数据是赢得竞争的关键。“大数据”在经济发展中的巨大意义并不代表其能取代一切对于社会问题的理性思考,科学发展的逻辑不能被湮没在海量数据中。
自2016年12月,《“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首次提出“要将区块链作为战略技术加以应用,以抢占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主导权”。2019年10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进一步强调,要将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并探索利用区块链数据共享模式。目前,区块链已经在隐私保护、专利保护、政府文件公开、劳动力数据存储等领域深度应用,并日益成为革新政府治理的重要工具。其中,区块链在公民隐私保护中的应用可有效解决大数据时代隐私泄露的部分弊病。
隐私保护是一个历史性概念
隐私权并非天然存在,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随需要而产生的历史性概念。最早社会中的人们,因居住和生活的范围较小,聚族而居,形成了熟人或半熟人社会,彼此互相熟知,人们之间也就没有隐私和隐私权的概念。然而,随着人类社会从熟人社会过渡到陌生人社会,陌生人在超出族群居住区域的更大范围内活动,在陌生人之间的交往和联系过程中,隐私的观念随之萌生。渐渐地,人们对这些隐私的尊重固化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道德规范。
现代社会下的公民处于特定的人际关系网络中,这种固定网络对隐私保护的需求更加强烈。于是,隐私保护在现代社会被赋予了重要意义:从国家层面上看,对隐私权的保护已经深深扎根于现代国家的法律和制度之中;从公民层面上看,隐私的保护被视为是个人自主、自决和尊严的重要支撑。
在传统社会中,隐私一旦被侵犯,公民可以短时间内清晰感受到。但在大数据时代,人们对自身隐私遭受侵犯的“嗅觉”正在失灵。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所聚拢的数据成为巨大的资产。现代社会中每个公民的生活和生产活动都留有记录,这些痕迹汇聚成了公民个体的镜像,并构成了具有价值的大数据。我们每个人交付个人部分信息,参与创造了数据资产。但是,这些虚拟的数据并不归属于我们,出现“我的数据,我却做不了主”的现象。对个人数据控制权的丧失,意味着公民隐私的泄露。
隐私泄露是大数据时代的一大顽疾
大数据的特殊之处不在于“大”,而在于其能通过多个维度记录一个事件的真相或者一个人的行为轨迹。以福尔摩斯探案为例:福尔摩斯可以绕过案发现场,通过罪犯在其他时空里的行为轨迹,来形成对案子的完整判断。福尔摩斯通过不同影像的交叉验证形成了对案情的全面透视,这种交叉复现的方法就是大数据的思维。试想,如果福尔摩斯能够拿到更加全面的数据,那么犯罪分子们将无处逃匿。
但是,交叉复现的方法使我们不得不面临着一道难题:大数据时代处处留痕可寻、事事有迹可查,让隐私保护成了一个伪命题,身处这个时代的我们似乎不得不放弃自己的部分隐私。这是因为大数据技术的特点就是“挖掘与整合”,即通过深度的挖掘将原属于个人隐私的零碎信息整合成具有社会价值或商业价值的分析数据。如果没有信息的广泛搜集,那么大数据的“大”就无从谈起;如果没有信息的整合分析,那么大数据的“数据”也就没有了价值可言。大数据的作用很大一部分来自数据的整合与共享,而抓取和汇总海量的数据则是大数据的技术手段。由此可见,互联网时代大数据的应用对隐私的泄露具有巨大隐患,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大数据的深度挖掘技术使得公民隐私无从藏匿。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享受互联网公司提供的服务之前,往往需要同意服务商提出的服务协议。一旦我们选择了“同意”,就意味着已经轻易交付了自己的部分信息。比如,微信或支付宝让支付更加便捷的同时,也增加了我们隐私被暴露的风险:如爱好趋向、消费能力、活动范围、需求导向等。大数据时代,我们在享受高效服务的同时,不可避免地被数字化,变成了一堆数据的集合体。公民个人的隐私数据在不经意间被互联网公司搜集并使用,而个人对此并无掌控权。
二是大数据的应用压缩了公民隐私的范围。例如,随着面部识别技术的日益成熟,“刷脸”时代正在到来。从火车进站到超市支付再到社区安保,人脸识别技术随处可见。人脸识别技术精准度的日益提高,对于部分工作的开展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譬如在图书馆管理上,人脸识别可以很方便地确认谁借了图书馆的书逾期没有归还,并在这个人进入图书馆时就发出提醒。但是,人脸识别技术在公共场所的普及,让公民在公共领域的匿名自由空间产生缩减。人脸识别数据的采集,让公民匿名状态的个人隐私被记录,这对个人隐私保护构成了不同程度的威胁。
区块链对隐私保护能发挥什么作用
隐私权是一项基本人格权利,保护隐私不仅是对个人尊严的尊重,同时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而在大数据时代,我们极易陷入边沁所述的“环形监狱”。区块链作为生产关系的革命,将对原来的社会治理方式做出重大调整。从根本上来说,解决公民隐私权的问题,就是要让公民掌握处理隐私数据的权利,而区块链的分布式账本、非对称加密等特性为公民赋权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和实现路径,从而有助于解决公民隐私泄露的部分难题。
区块链是一个共享的、不易篡改的分类账本。其本质是一种均匀分布式的数据安全网络,其信息是对所有人开放,这也意味着单方面的信息窃取将毫无意义。区块链技术由于其不可篡改、去中心化或多中心化、非对称加密等特点,能够实现对个人信息的有效保护。区块链可以有效记录交易的所有过程,确保互联网的安全和透明。任何建立在区块链上的东西本质上都是透明的,每个参与者都要对自己的行为高度负责。这一技术既能将分散的数据有机联合,又能通过加密算法保护参与各方的隐私。
第一,区块链能够增强公民对自身隐私的控制。依据“谁控制、谁使用、最大价值就属于谁”的原则,在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的收集、挖掘、利用被牢牢地掌控在网络服务提供商手中。公民个人不具备个人信息的控制权,这就导致信息的最大价值也不归属于个人。而区块链可以让用户保留对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从而体现保护个人身份的独到优势。这种控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公民可以在区块链上创建一套独立的身份,控制了这个身份就能有效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其次,区块链分布式存储的方式,使得各节点上的工作量证明等共识算法形成强大的算力,因而能有效抵御外部的攻击。数据的存储方式的改变,允许公民完全控制他们的个人数据信息。最后,区块链上的交易数据对所有用户都是开放且透明的,便于个人紧密追踪自身数据的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个人信息的监控。
第二,区块链凭借多中心的架构降低用户隐私泄露的风险。目前的中心化服务器架构都经由一个中心化的根服务器传输数据与指令,而区块链将重塑互联网间数据的传输方式。这种传输方式具有三个优势:首先,区块链采用分布式的网络结构,这使得设备之间能够保持共识,而无需与中心服务器和数据库进行验证。其次,这种架构没有中心数据服务商,也就不存在批量用户信息泄露的问题。即使一个或者少量节点被攻破,但整个网络的体系依然是稳定的。最后,区块链中各个节点之间地位平等,通过中继转发的方式彼此联系。信息的传输分散在各节点之间,而不必经过一个集中的环节,从而降低了公民信息泄露的风险。
第三,区块链可以防止第三方对个人隐私的窃取。区块链通过控制第三方对个人身份的侵入,保障公民的隐私无法被其他用户窃取。这是因为区块链可以创建一个数据网络交易,非交易者不能通过其他途径(除交易人透露信息以外的途径)对用户的数据进行访问。此外,区块链的非对称加密技术,为使用者分别配备用于公开接受信息的公钥和用于解密私密消息的私钥。私钥采用高级加密的策略,可以有效限制他人的访问。此外,私钥只能单项加密而不能反向解密,进而起到防止个人隐私遭到第三方窃取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