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上怎样运用上vr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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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江苏省苏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姜某故意杀人案。该案发生在一群租房中,原本三室一厅的房间被分隔成8个小房间,姜某因与李某发生口角,将其与同屋另一被害人一起杀害,后放火逃离。案发时,该群租房正在被整改拆除,案发现场错综复杂。
如何短时间内将结构复杂的案发现场讲述清楚这可是一个技术活。在庭审质证环节,苏州市检察院公诉人亮出了一项秘密武器——VR全息复刻技术。通过这项技术,公诉人向法官、被告人、辩护律师等呈现了一比一还原的案件现场,其中作案工具的提取位置、房间的焚烧痕迹、门口来不及收拾的行李及被告人从窗口逃走的痕迹,都印证着现场勘查中发现的案件事实。而庭审人员仿佛就置身案发现场。
“原始现场的冲击远远大于仅通过现场勘查笔录进行构想,让办案人对案情有了更为全面的把握,提升了汇报案件与出庭示证的效率与效果。”苏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张飞是第一个尝到这项技术应用甜头的办案人员,他也是姜某故意杀人案的检察官助理。
苏州市检察院检察信息技术部主任周先豹介绍,这项技术是由该院技术人员利用专用设备对案件现场进行实景扫描,并将采集信息上传到检察内网服务器,由后台算法将图像及相关空间参数生成三维场景,这样就可以达到再现案发现场的效果。
周先豹表示,在以往刑事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一般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来记录案发现场,但对于重大复杂案件,仅依靠传统手段,难以实现案件的场景化再现,需要承办人、案件汇报听取人“脑补”重建现场。而VR全息复刻技术在刑事案件办理中的应用,满足了侦查指挥、案件推演、讨论汇报、侦查实验以及出庭示证对重现现场的需要,实现了一次重建、多环节使用、永久保存。
这项技术不仅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大显身手,也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起到重要作用。昆山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赵庆刚刚运用VR技术办理了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她认为,VR技术有三大优势:首先,它赋予了办案检察官“千里眼”,实现了污染现场的全息复制。即使身在办公室,办案人都可以清晰地看到污染现场原貌。其次,有些公益诉讼案件周期较长,现场情况也很不稳定,通过VR技术可以实现永久保存污染现场的精准信息。此外,该技术还可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修复前后的情况进行三维场景对比,更直观地展示环境修复的效果。
11月20日,在苏州市检察机关案件现场VR全息复刻技术新闻发布会上,记者直观感受了这项技术的应用,仅一个多小时,技术人员就将发布会现场“实景再现”。
通过一年多的探索和实践,苏州检察机关着眼获取源头证据,用VR全息复刻为现场勘查探索了一种新型的技术手段,也为案件办理引入了一种新型证据载体,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