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出现第一案 信息隐私安全保护问题急需解决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看文章
人脸识别目前在各行各业得到了广泛应用,但也因隐私问题常常被诟病。日前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与人脸识别有关的案件。
诉状中写道,2019年4月27日,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作为消费者购买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的年卡,支付年卡卡费1360元。年卡有效期为一年,即2019年4月27日到2020年4月26日,消费者可以在有效期限内通过验证年卡及指纹入园,并且不限次数游玩。
但在10月17日,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在未与郭兵进行协商、征得他同意的情况下,以短信的方式通知郭兵“园区年卡系统已经升级为人脸识别系统入园,原来的指纹识别系统已经取消,消费者如果不进行人脸识别注册将无法正常入园。”
郭兵在10月26日去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核实了这一消息,且园方明确向他表示,如果不进行人脸识别注册就无法入园,园方也不会为购买年卡的消费者办理退卡、退费手续。
郭兵认为,人脸识别系统收集他的面部特征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这一类信息属于个人敏感信息,如果泄露、非法提供或者滥用,将很有可能危害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基于此,10月28日郭兵向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指控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未经同意,就通过升级年卡系统强制收集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并且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规定,园区收集、使用原告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原告同意;此外,被告收集、使用原告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而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则是,人脸识别系统入园的目的在于方便消费者快速入园,因为指纹识别偶尔会出现滞后的情况。此外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园方针对人脸识别存在顾虑的用户,也给出了折中方案:消费者不必注册人脸信息,刷年卡也可以入园。但由于指纹识别系统已经全部停用,消费者每次入园必须到年卡中心核实身份,证明是本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