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中心化货币属于哪个领域监管机构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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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加密货币问世以来,监管一直是人们讨论的核心问题。这个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受到世界各国监管机构的质疑。随着近年来“加密货币”一词的修改,这场监管辩论变得更加复杂。
在向监管机构提出的所有问题中,覆盖面最大的一个是“什么是证券?”尽管比特币和以太坊已经通过一定的方式,与“证券”这个词划清了界限,但其他加密货币仍未得到解决。
Block.one是一家区块链网络公司,它一直与这个主题相关,它的本地加密货币EOS的命运也是如此。去年,这家开曼群岛的初创企业因在看跌的“加密货币冬天”期间积累了40亿美元资金而成为加密货币界的头条新闻。更令人惊讶的是,Block.one通过ICO的方式推出了EOS,这是一种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进行融资的融资方式。
在ICO过程中,投资者可以用他们用法定货币购买的ETH来交换新的EOS代币。鉴于ETH[2018年5月]的估值略低于600美元,当时EOS总销售额为41亿美元。
由于市场低迷、SEC对ICO的打压、EOS缺乏现实的目标,以及它们代币的出售出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估值,最后导致交易受阻。此后,EOS成功跻身前10名,当时的股价为3.34美元,2019年的最高股价为8.27美元。截至发稿时,该公司市值为32.1亿美元,6月份的市值也达到了78亿美元。此外,它也是DApp生态系统中的重要参与者。
名字里有什么?
经过两轮积极的融资(第二轮于2019年8月结束), Block.one 又一次成为SEC监管铁拳的受害者。今年9月,美国证交会对他们在2017-2018年期间进行的ICO销售处以2400万美元的罚款。
新闻稿指出,微不足道的2400万美元(募款的0.58%)是由于Block.one的ICO未注册造成的,其ICO在大约一年的时间里筹集了几十亿美元的资金。”
新闻稿援引证交会执行部联合主任Steven Paikin的话说,“ Block.one 没有向ICO投资者提供他们有资格参与证券发行的信息。”
这里应该指出,2400万美元的罚款相当于Block.one从美国客户那里筹集的资金数额。然而,区块链公司确保了美国投资者无法通过使用地理围栏轻易地进入ICO。
Block.one 在对SEC罚款的回应时表示:很高兴能与金融监管机构解决当前的问题。SEC对以太坊区块链出售的代币的细微之处在于它们已不再具有流通或交易的功能,因此将不需要在SEC中进行合法注册。
总而言之,Block.one 在ICO上筹集了数十亿美元,发行了EOS(将其归类为证券发行),又筹集了200万美元[第二轮ICO],被SEC以没有向参与“证券发行”的投资者提供足够信息为由对其处以罚款,并最终转变,称EOS目前的性质可以与“证券”相提并论。
金融资产是不是“证券”的问题取决于它在发行(如果发行的话)时的定义,而不是在监管(罚款、检查或停止)时的定义。因此,对于任何一枚代币来说,应该主动说明问题,而不是过后来说明问题。
时间问题
俄勒冈大学金融学教授Stephen McKeon告诉AMBCrypto说,将EOS案作为基于初始发行而非当前条件发布的法规的先例,也可以应用于未来的代币发行。
根据这一决定的前提,证交会可以朝着两个非常明确的方向发展。第一,证券法将永远适用于网络代币的首次销售,更重要的是,在时间的压力下,法律上承认了“过渡证券”这一术语。
他说:“换句话说,和解协议可以确认这样的观点,即在首次增资时,网络的代币始终应当作为担保,但一旦资产的网络“足够分散”,该资产的未来出售可能会被视为不属于证券法的范畴。”
此外,引起最大兴趣的术语是“转换证券”。但这样的一个术语还没有被证券交易委员会定义,McKeon说,它是关于金融资产在其生存期的可塑性。在这样一种资产的生命周期中,当它最初向公众提供时,该资产可以被“视为一种金融证券”,但后来却转变为“非证券”。
在SAFT(未来代币协议)合同中可以看到这方面的迹象,该合同的目的是在发行期间跳过证券的法律定义。与“过渡证券”有些类似,该合同意在延迟实际销售过程。当SATF被出售时,发行人接受投资者的资金,但不分发代币。然而,如果发行者创造了数字货币,投资者将收到同样的证明的文件。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相当于证券的过渡,但它“总是有缺陷”,大卫·杰拉德(David Gerard)说,证交会只关心发行方目前的是什么,而不是那些没有意义的标签上的是什么。他通过告诉AMBCrypto:“我认为,将证券变成“非证券”的去中心化理论存在缺陷。”
这种形式的融资,都只能当做一个被提议的EOS。Gerard说:由于证交会明确表示,由ICO创造的代币只不过是未注册证券,发起人开始改变他们所谓的方式。
鉴于代币与证券之间的这种紧密关系,以及后者的负面含义,项目如何列出发行的清单你?因此Gerard相信它必须是证券。
美国证交会根据一项名为“豪伊检验”的测试,来确定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金融资产是否属于证券。以1946年 诉W.J. Howey公司案为例,担保权的前提围绕四个方面展开——资金投资、利润预期、共同企业,以及第三方或发起人影响出售的问题。
McKeon说:在为支持EOS或以太坊这样的总体网络而构建的代币的情况下,在此类网络启动之前,更可能的是,豪伊测试的所有四个方面都得到了满足。上述声明中的疑虑可能导致证交会以代币作为担保。但是,这个定义将只限于代币的初始销售。
一旦启动了代币,去中心化的情况就出现了。具体地说,豪伊测试的最后两个方面将被分析,网络将会更加分散化。
“在启动之后,如果一个网络充分地分散化,那么普通企业的作用就不那么清晰了。这个想法是,随着网络的发展,霍伊测试的一个或多个分支可能不再满足。因此,证券交易委员会已经会不再如此的对待曾经的证券。”
基于此,不同的当事人将根据其定义和证交会对此的反应来刺探该代币。个人投资者不希望经历严格的KYC规范,他们将在安全阶段选择退出,之后,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坚决退出时,他们会回来,而喜欢监管监督的机构将欢迎安全预示的合规。
McKeon转向了一定程度的分散化,这种分散必须在一个网络中发展,以使其代币摆脱证券标签。他说,中央权力的缺失程度可以通过网络的基础设施来衡量——节点、钱包和开发者活动。
从法律意义上讲,这种网络活动将使代币超出霍伊测试的先决条件,从而超出证券的先决条件。
SEC的合规
McKeon关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一种基于“过渡”定义的证券的灵活处理方式的声明也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分享。
尽管该监管机构内部的大多数指导方针被视为过时、僵硬,无法应对加密货币,但SEC的高管们以前曾表示,有必要将一种代币从证券定义中去中心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司财务总监威廉•希曼(William Hinman)在今年早些时候的一次演讲中表示,如果那些进行ICO发行的公司证明它们的发行不再可以作为一种证券受到监管,那么它们将不会受到监管执法。
他说,“数字资产可能演变成一种不再需要监管的工具,”
Hinman的声明最初被认为是不可能的,后来证交会主席杰伊•克莱顿(Jay Clayton)本人证实了这一点。在给加密货币法律和监管倡导公司CoinCentre的一封信中,他说,“由于数字资产符合投资合同的定义,因此它最初可能作为一种证券被提供和出售,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数字资产后来以不再符合该定义的方式提供和出售,这种定义可能会改变。”
阻止什么。其中一个例子是监管方面的理解。是的,相对于所筹集的资金,罚款是微不足道的。没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较小规模的代币发行发起的监管攻击要糟糕得多。但是,这起案件对于监管巨头未来如何处理“代币证券”案件至关重要。
根据McKeon的说法,这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愿意工作”态度的一个信号。一旦这个代币发行,它的法律定义可能会被归入证券类别,但如果发行方愿意纠正这种情况,这个标签就可以被转义。有人在他们的案例中使用了相同的“补救方法”,遵循他们的EOS代币最初是如何排列的,以及现在是如何排列的。
Block.one很可能是证交会代币性监管改革的一个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