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信回应CFO被限高消费一事:涉劳动仲裁6000余元 正在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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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针对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因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对优信CFO曾真执行限制消费令一事,优信方面回应称,将遵照仲裁委员会裁决要求来执行,6433元绩效工资正在公司内部支付流程中。
据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限制内容显示,被限制对象是优信二手车CFO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曾真。限制令称,因优舫(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立案执行申请人唐博申请执行单位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一案,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限制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曾真不得实施高消费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对此,优信方面回应称,此案为2019年发生的劳动纠纷。经核实,前雇员唐某于2019年11月4日-10日间,虚假外呼118次,欺骗公司、伪造事实、弄虚作假,属于A类违规行为。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依公司管理制度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于12月13日支付了其11月1日-20日基本工资。
今年初,唐某向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经仲裁委员会审理,驳回唐某劳动合同赔偿金申请,但仍要求公司支付其违规离职当月绩效工资6433元(依据过往平均绩效水平计算),尽管其离职当月事实销售量为0。
优信方面称,我们很遗憾仲裁委员会做出这样的裁决,将遵照仲裁委员会裁决要求来执行,6433元绩效工资正在公司内部支付流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