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起诉抖音 字节跳动:没收到法院通知 已向快手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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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消息,针对“快手诉抖音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索赔500万元”一案,字节跳动法务负责人向回应称,“我们尚未收到法院通知,具体情况还在了解中。”
该负责人称,今年年初,我们发现快手在百度、小米应用商店等平台推广中多次使用今日头条等相关产品品牌为快手产品导流。在相关应用商店搜索“头条”、“剪映下载等”,出现的均为快手下载链接,为了达到更好的导流效果,快手的下载链接甚至使用了今日头条的商标。我们已就此向快手提起诉讼。海淀法院已于3月6日立案。该案目前已经完成了证据交换。
昨日,海淀法院官网发布案件快报,称因认为在第三方App中搜索“快手”二字,置顶搜索结果为“抖音短视频”,快手开发及运营主体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将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500万元。
原告快手诉称,在第三方应用商店“360手机助手”内输入“快手”二字,出现的搜索结果第一条并非“快手”产品,置顶搜索结果竟然为“抖音短视频”APP,并且在应用程序名称右侧显示有“推广”标识,点击该搜索结果即可完成“抖音短视频”应用程序的安装及正常使用。
快手公司认为,被告将“快手”设置为付费关键词的行为,利用了其公司在春节期间斥巨资推广运营产品的契机以及“快手”商标知名度,对自身产品进行推广宣传,且因双方产品功能高度相似,相关网络用户本欲通过搜索“快手”搜索相关产品,但搜索结果却被链接到“抖音”所运营的产品,因此使得快手公司提供的产品与其注册商标之间的特定联系被削弱,从而实质上损害了快手公司获取的商标专用权,因此构成商标侵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以下为字节跳动回应全文:
我们尚未收到法院通知,具体情况还在了解中。
头条、抖音一贯支持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今年年初,我们发现快手在百度、小米应用商店等平台推广中多次使用今日头条等相关产品品牌为快手产品导流。在相关应用商店搜索“头条”、“剪映下载等”,出现的均为快手下载链接,为了达到更好的导流效果,快手的下载链接甚至使用了今日头条的商标。我们已就此向快手提起诉讼。海淀法院已于3月6日立案。该案目前已经完成了证据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