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与数字资产及虚拟货币之间的区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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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币圈新人,对这个远看高大上,近看黑科技感十足的领域,各种陌生的概念、名词充斥,笔者刚开始也是一脸懵逼。
可是,即使如此,也要保持微笑,毕竟事关饭碗,于是从最基础的概念开始梳理。
在搜索资料的过程中,发现在各种各样的讨论中,很多人对于数字货币、数字资产、虚拟货币的认识比较笼统模糊,一般媒体笼统称之为数字货币或许无可厚非,可WeQuant微宽网作为专业的数字资产量化交易平台,认为有必要区分数字货币、数字资产、虚拟货币这些概念,讨论数字货币的内涵到底是什么。在此基础上,再分析数字货币、数字资产的发展趋势和交易策略才更明确。
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契约,根本上是所有者相互之间的约定。货币的契约本质决定货币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如一般等价物,贵金属货币,纸币,电子货币等。其基本职能是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一般等价物。
法定货币:是指不代表实质商品或货物,发行者亦没有将货币兑现为实物义务;只依靠政府的法令使其成为合法通货的货币。法定货币的价值来自拥有者相信货币将来能维持其购买力。货币本身并无内在价值,也就是说,当纸币产生之后,法定货币实质上就是法律规定的可以流通的纸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管理人民币的主管机关,负责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和发行。——摘自百度百科
电子货币:实际上是法币的电子化,包括我们常见的银行卡、网银、电子现金等;还有近年来发展起来的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宝、微信支付等。这些电子货币无论其形态如何,通过哪些机构流通,其最初的源头都是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币。
虚拟货币: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存在状态是无形的,我们讨论的狭义层面的虚拟货币与电子货币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发行者的不同。虚拟货币是非法币的电子化,其最初的发行者并不是央行。比如游戏币等、Q币、点券等,这类虚拟货币主要限于特定的虚拟环境里流通。
数字货币:应用了区块链等最新数字网络技术的数字货币,具有分布式记账、独特加密技术、去中心化结算等特点。当然,具有这些特点的数字化工具要成为主权化的货币或者法定货币,还必须获得国家信用的支撑。
所以,数字货币必须是货币;而货币在当今社会制度下还必须是主权货币或者法定货币。其次,数字货币必须具备货币的基本属性和主要职能。
央行在发行数字货币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央行推动的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已测试成功,由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已在该平台试运行,春节后央行旗下的数字货币研究所也将正式挂牌。这意味着在全球范围内,中国央行将成为首个发行数字货币并开展真实应用的中央银行。
所以,对照货币的内涵,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比特币、莱特币等“加密数字货币” 只能是一种“数字产品”。如果这些数字产品引起投资者关注,其交易形成一定的规模,具有了一定的投融资功能,那就是“数字资产”,即数字化的金融资产,但不是数字货币。
真正的数字货币,应是法定货币与分布式记账、加密技术、去中心化结算这些数字网络技术结合之后的数字化法定货币。
数字资产:百度百科给的定义是:数字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的,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或处在生产过程中的非货币性资产。
数字资产与数字货币的区别在于,数字货币有可能取代有形货币,而数字资产只是经济体的一部分。
在现代信用货币制度下,货币发行完全由货币当局控制。可是目前很地方还是将比特币等数字资产成为“虚拟货币”或“数字货币”广义上讲, 非真实的货币都能称为“虚拟货币”而比特币等数字资产也常被认为是“非法定数字货币”。
无论怎么称呼,自己对每种货币或者资产形式的概念明确即可,现在市场对这些概念并没有官方的精确定义,笔者解释的内涵外延是为了厘清这些概念便于理解,也并不一定精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