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模式的成功才是5G真正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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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正逐渐成为全球各国“必争之地”。近日,韩国、美国、瑞士先后宣布商用5G,美国总统特朗普更是喊话“必须拿下5G这一仗”。对于这一热潮,有观点认为抢占5G发展先机意义重大,也有观点认为,从目前的商用情况来看,网络、终端、资费等方面都存在问题,此外还有应用不明确、盈利模式不清晰等问题,5G商用没必要那么快。带着这些问题,《人民邮电》报记者独家采访了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吕廷杰,在他看来,5G发展必须抢占先机,在此过程中,网络设施建设一定要领先于应用发展,商业模式的成功是判断5G成功与否的标准,因此,需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在5G网络之上进行创新,而不能让创新成为运营商的独角戏。对于备受关注的5G投资问题,他建议,可以通过多元化投融资和“以租代建”的方式摸索出5G投资建网新模式,找到对运营商、制造商、金融机构均有益的杠杆,这样不仅能解决5G发展之初的难题,还能为我国信息通信业未来重资产投资开辟一条新路径。
商业模式的成功才是5G真正的成功
韩、美等国都把5G上升至国家战略。对此,吕廷杰表示:“既然是国家战略,可见推动5G发展不是一个短期行为,其意义由此可见一斑,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想在这个时代落后。”
近日,美国更是宣布以政府的力量推动5G发展,“美国政府有史以来第一次把通信技术列为军备竞赛,不仅是因为5G能提供更高速网络,”吕廷杰进一步解释说,“更重要的是,5G还能提供车联网物、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更广泛连接的社会应用场景,将是一项深刻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技术。”
回看国内,我国信息通信业在经历了2G跟随、3G突破、4G同步的发展历程后,有望在5G领域实现适度领先。吕廷杰表示:“这种领先不完全体现在5G基础技术上,我国把基础技术产品化、市场化的能力也居于国际领先位置。”他举例说,在4G时代,共享单车、扫码支付等应用都让别国赞叹不已。“如果在5G时代,中国依然能实现在应用上的领先,将对我国未来ICT产业的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
对于移动技术的发展,业内有这样一个玩笑:奇数代的技术都不如偶数代发展地好,而5G时代也被认为“不会有太大变革”。吕廷杰并不赞同这一观点,他认为,每一代技术都是革命性的,都有承前启后的意义,技术的迭代是提升上一代通信产业效率一股非常重要的力量,同时又是下一代通信技术的基础。
吕廷杰进一步解释说,第一代移动通信让电话摆脱了电话线,但却有通话串线的问题,于是有了2G的数字编码,对1G服务进行完善和优化。到了3G时代,三大标准通过后,手机上网一直不温不火,有人批评3G是个无用的技术,直到苹果手机问世,社会各界才“脑洞”大开,各类应用于是层出不穷,但网速、资费又成问题,于是4G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改善。在4G解决了人-机互联后,5G将要实现万物互联,“这种革命性的初创技术在初期必然存在缺点,如技术不完善、市场不健全等,因此需要应用去推动。”吕廷杰表示,“应用的成功才是技术的成功,商业模式的成功才是5G真正的成功。”
不考虑商业模式,技术只能是技术专家的乌托邦。他以摩托罗拉的“铱星计划”为反例,并表示:“5G一定要有非常清晰的商业模式,产业迫切需要考虑这项技术到底能解决哪些痛点,能为社会带来怎样的革命,如何打造出适合该技术的应用模式和盈利模式等问题。”
基础设施建设一定要领先于应用发展谈及应用,业内有声音认为,现在的4G网络完全可以满足普通应用需求,5G没必要那么快上。对此,吕廷杰认为:“对于新技术而言,基础设施建设一定要超前于应用的发展,这是有规律可循的。”
他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北京在修建二环路时,其必要性也曾备受质疑——那么宽的路,哪有几辆车在跑。时至今日,再也没有人会发出这样的疑问。”
还有人认为,“修路”有必要,但没必要那么着急去修那么宽的路。对此,吕廷杰表示:“通信网络是个统计复用系统,网络会出现拥塞的情况,它的速度不仅取决于有多宽的‘路’,更取决于有多少人同时在使用这条‘路’,当网络把所有的人和物都连接,这条‘路’需要足够宽。”
网络能催生更多的应用,应用的繁荣也对网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吕廷杰表示:“参与通信的要素不断增加,大量应用不断产生,这就要求建网时有足够的前瞻性,保证网络有足够大的容量去支撑这些应用。”
5G创新不是运营商的独角戏现在,5G已经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曾有业外人士问我,运营商什么时候才能提供创新的5G解决方案?”吕廷杰肯定地指出,“这就是我们在发展5G时必须走出的一个误区,5G商业模式的创新决不能仅靠运营商,他们只是为各行各业提供了一个赋能的工具,具体如何创新还要依靠行业自己。”
他分析说,通信产业的发展主要依据三个力量:一是市场 “无形的手”,二是政府“有形的手”,三是技术进步的驱动。“由于通信产业必须互联互通,所以,无法像其他产业那样,通过企业内生性的技术创新实现产品或服务的差异化。技术进步的外生性,决定了它没有排他性,因此竞争通常是同质化的,是依赖于标准来实现的。不仅技术创新是外生性的、依托于网络基础设施的很多业务创新,通常也是来自外部社会。”他举例说,网约车是一种创新,但这种模式并不是网络运营商或者出租车公司创造出来的,5G创新也是同样的道理,需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通过5G网络的赋能实现创新。
那么,为什么5G创新的主体不是运营商呢?吕廷杰认为:5G将会产生更多的垂直行业应用,要求创新主体要能直击行业痛点,但运营商绝无可能比行业本身更了解那些市场。”他补充说,“如果各行各业都把自己当作5G旁观者而置身事外,只是坐等运营商的创新应用,便无法尽快享受到5G的福利,5G也不可能在短期实现大规模应用。”
因此,他建议主管部门、专家学者、运营企业、宣传机构应该大力宣传和推广5G,告诉普通消费者和行业用户,5G能带来哪些变化,具备哪些能力,而用户则要考虑这些能力可以怎样解决生产生活中具体的问题,这样就能把5G用起来,形成全社会创新的局面。
发展5G运营商别怕OTT谈及5G时代的全社会创新,不禁让人联想到4G时代,由于应用的快速繁荣,一批OTT企业崛起,一时间,“管道化”“被旁路”的担忧让运营商如鲠在喉,虽然他们也采取了应对措施,但结果却并不尽如人意。到了5G时代,鼓励外部创新会不会让运营商又回到“为他人做嫁衣”的尴尬局面?对此,吕廷杰表示,运营商在发展5G时一定要有开放的心态,要欢迎全社会在网络上进行创新,实现共赢。
“5G是赋能工具、基础设施、公共物品,因此不能具有排他性,”他表示,“事实上,5G的开放性有助于全产业的发展,这种开放性能够调动更多的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催生出更多的5G应用,这些应用中比较典型的会成为成功商业模式。试想,现在很多成功的应用不都是OTT创新出来的吗?因此,作为基础设施提供者,运营商大可不必过于担心被‘管道化’。”
当然,外部考核也要相应做出改变。“运营商推动了技术和市场的进步,通过不断地提速降费等措施,对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吕廷杰建议,“长时间以来,我们更多关注的是运营商的企业效益,却忽视了其社会效益,而事实上,运营商牺牲了自己的利益,通过很多努力去改善基础设施间接实现了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5G时代不能再用微观的考核企业经济效益的方法去考核运营商。”
“不可否认,5G在发展之初确实面临很多问题,需要改变和调整的地方还很多,但绝对不能一棒子打死,消极对待这项技术。”吕廷杰肯定地说,“这些问题最好的解决之策就是发展,通过技术和市场的相互促进,通过调动全社会的创新力量,通过告诉用户5G是一个新风口,能够解决问题、改善生活、改变社会,做到这些,相信5G一定会成功。”
融资租赁模式助解投资难题尽管5G是大势所趋,但运营商确实也面临着很多现实的问题,首当其冲的当属前期建网的巨大投资难题。对此,吕廷杰提出两个建议:一是可以在实验网或部分网络采用“以租代建”的模式,二是在保证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允许民营资本和外资参与投资。
对于第一个建议,吕廷杰举例说,华为和新加坡电信就曾采用这种模式:新加坡电信在建网时租用华为的设备,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网络设备的所有权仍然归属华为。
他表示,制造业存在一种周期性波动的因素,这种因素是不可抗拒的,因为市场需求有波动性,而供需很难做到同步。比如,现在5G大规模建网,运营商需要大量设备,制造商组织资源大规模生产。但是,几年之后,网络建设的大潮平息,而6G尚未到来,制造商之前组织的人员、设备等资源会被闲置。在这种情况下,“以租代建”的模式能降低周期性风险,帮助制造商获得稳定收入。
“当然,这一模式并非完美无缺,”吕廷杰客观地说,“首先,这种方式目前在我国无法推行,因为我国电信条例不允许,这就涉及一个新问题,当技术出现迭代时,监管政策能否随之进行调整。其次,新加坡毕竟地域狭小,而中国幅员辽阔,这种模式适合在实验网或是局部建网推行,因为一旦涉及面过广,制造企业将无法承担供应大量设备的成本。”
那么,如何在5G投资上同时为运营商和制造商“减负”呢?这就是吕廷杰开出的第二张“药方”:引入金融资本,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我的团队曾经做过一个调研,结果显示许多外资和民营资本非常愿意为电信业提供金融服务,因为运营商金融风险小、发展稳、前景好。”他表示,具体而言,类似房地产行业按揭的模式:运营商向制造商支付网络设备“首付”,“余款”由金融机构支付,运营商通过网络运营获得收益,再以“月供”的形式向金融机构“还贷”。这种做法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将技术更新换代加速(精神磨损)的风险转嫁给金融产业。
“当然,对外资和民营资本的进入还是要设立门槛。”吕廷杰强调说,“二者准入的投资比例分别是多少,都要经过精确的计算,并不是随意准入,当然金融收益的杠杆也要认真计算,否则,也不会对金融业产生吸引力。”
那么,这种方式会不会导致网络设备安全问题呢?吕廷杰表示,“相应可以有一些管控措施构筑‘防火墙’,比如严格规范设备入网时的标准、外资最大的投资比例、外资只参与投资不参与运营的责权划分等,这又将引发监管方式的创新。”
“通过金融业的参与等生态建设,中国应该摸索出一套5G网络建设融资租赁的方法,这种模式可以被引入到未来通信业发展的投融资中,打造一种多元化的商业模式,缓解运营商在重资产投资时的顾虑,解决产业生态中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吕廷杰总结说,“可见,5G除了推动业务创新、监管创新还能实现投融资创新,这个过程完成后,我国信息通信业不仅能实现转变和升级,也能为全球通信业的发展提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