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已具备了试商用条件但是5G网络还未大规模建设以及终端尚未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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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刘多接受了南方都市报记者的专访,畅谈大数据、5G和App安全等问题。刘多强调,手机应用开发商收集个人信息应坚持必要原则,收集的信息需与手机应用提供的业务功能有直接关联。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刘多
谈大数据:支持大数据立法
《2018中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报告》指出,在已上线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的各级地方政府中,地市级数量最多,共有31个,省级行政区和副省级城市数量相当,分别为8个和7个。从全国来看,除副省级城市平台占比近5成之外,我国上线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的省市整体占比依旧偏低。
刘多表示,政府数据开放是一个长期的工程,但目前已有所改善。她进一步指出,由于政府数据的体量大,且可信度高,因而具有较高的价值。如何将不同委、办、局的数据进行整合和共享,仍是需要一把手抓的事情。
对于政府数据开放和应用程度处在较低水平的问题,刘多认为,因可公开的数据类型没有明确规则,一些部门考虑到保密和数据敏感问题,对公开比较谨慎,这就需要制定数据共享目录清单,明确规定可公开的数据种类。同时,由于不同部门的数据格式和接口不统一,难以实现数据共享互通。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推行网上审批和服务,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使更多事项不见面办理,确需到现场办的要‘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刘多指出,政府数据若不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可能难以实现。
据统计,2016年我国信息数据资源80%以上掌握在各级政府部门手里,但是,大数据的潜在价值未充分发掘。刘多表示,政府需要做的事是将确认能共享的数据尽量共享给企业。企业通过使用政府共享的数据可开发更多的应用,从而对发挥大数据的价值以及产业创新起到一定的作用。
如今大数据立法的呼声很高,今年也有不少代表委员带来了相关的建议和提案,刘多也认为,大数据立法非常重要。她进一步解释,企业都会担心收集和使用的数据是否敏感,数据是否可以开放、共享。“若立法之后,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我觉得也能让大家放心”,刘多表示。
谈App安全:企业收集个人信息应坚持必要原则
据介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连续多年针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手机应用软件等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进行技术检测,并将发现的违规应用软件通过工信部电信服务质量通告向全社会公开。
刘多强调,开展手机应用软件检测工作,主要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利益。该项工作已执行多年,既为政府的调查研究提供了相应的数据支撑,同时,也对净化整个手机应用产业起到了不错的效果。“希望产业界都有这种意识,合法合规地经营和开发,只有这样,才能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她说。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普及,App强制授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的现象非常普遍。刘多指出,企业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是不对的。她强调,企业收集个人信息应坚持必要原则,收集信息需与应用提供的业务功能有直接关联,不应该收集与提供业务功能无关的个人信息。
谈5G:智慧医疗、远程教育可通过5G网络实现
中国信通院发布的《5G经济社会影响白皮书》预测,到2030年,在间接贡献方面,5G将带动的总产出、经济增加值、就业机会分别为10.6万亿元、3.6万亿元和1150万个。刘多解释道,5G技术的快速发展可推动包括通信、电子元器件、芯片、终端应用等全产业链的升级。在5G时代来临时,用户大规模更换5G智能手机,可刺激消费增长。并且,5G将覆盖物联网,还可能会催生更多新应用、新服务和新业态,带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4G改变生活,5G改变社会”。刘多表示,无人驾驶、智慧医疗、智慧家居、远程教育等都可以通过5G网络实现。“我们在科幻片或者大片里才能看到的一些场景,5G来临之后,可能就会实现”,她说。
刘多告诉南都记者,目前,5G已经具备了试商用的条件。但是,由于5G网络还未大规模建设以及终端尚未成熟,预计用户在年中或下半年才能试商用和使用5G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