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收瑞幸咖啡超4.66亿广告费 分众传媒:未配合财务造假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看文章
5月28日午间消息,分众传媒5月27日在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专项意见书》(下称《意见书》)中表示,“瑞幸咖啡”自 2018 年起分别在分众传媒电梯媒体、影院媒体发布广告。截至目前,分众已收回两年又一期内对瑞幸咖啡实现销售收入的全部款项。分众传媒一季度数据显示,分众传媒从瑞幸咖啡处获得6853.45万元的楼宇媒体销售收入,两年一期的合计销售收入为4.66亿元。
以下为《意见书》相关陈述内容:
“瑞幸咖啡”自2018年起分别在公司电梯媒体、影院媒体发布广告以进行品牌营销和产品推广,下表为公司与 “瑞幸咖啡”之间历年来的业务往来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回两年又一期内对瑞幸咖啡实现销售收入的全部款项。除上述业务外,公司与“瑞幸咖啡”之间无其他业务合作,也无除销售收款外的其他资金往来。
针对销售收入,我们实施的主要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评估并测试收入流程中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公司与销售收款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和执行有效性;
2、利用本所内部信息技术专家的工作,评估信息系统环境一般控制、应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有效性以及系统依据业务逻辑准确完整地处理交易数据的可靠性;
3、测试广告发布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包括业务系统数据与财务系统数据的整体核对,采用抽样方式实施函证、核对合同及客户确认单据、查验银行回单等程序;
4、对未回函的客户执行替代测试;
5、抽样测试广告发布期间跨资产负债表日的广告发布明细,检查客户确认单据情况,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针对公司源自瑞幸咖啡的销售收入,我们在原有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已追加若干核查程序,综合如下:
1、查阅公司与瑞幸咖啡签订的二年又一期的所有销售合同、广告发布明细表;获取排片记录与CTR监播报告并与广告发布明细表进行核对。
2、从金税系统导出所有分众传媒对瑞幸咖啡的开票数据,并与合同约定的广告投放客户名称进行核对。
3、获取公司与瑞幸咖啡的所有银行回单单据,与账面记录的收款信息进行核对。
4、获取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交易流水,筛查是否存在除上述收款以外的与瑞幸咖啡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5、对瑞幸咖啡二年一期的刊例价折扣率进行比较,选取与瑞幸咖啡投放规模相近的广告发布客户,对双方的刊例价折扣率进行比较分析。
核查意见:
基于上述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公司的收入确认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