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鼓励地方回购经营性普通公路收费权 实行免费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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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已经对外发布。(详细内容点此)
实施意见中共包含六条,分别是深化关键环节改革,降低物流制度成本、加强土地和资金保障,降低物流要素成本、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措施,降低物流税费成本、加强信息开放共享,降低物流信息成本、推动物流设施高效衔接,降低物流联运成本、推动物流业提质增效,降低物流综合成本。
其中,在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措施,降低物流税费成本意见中,明确指出要降低公路通行成本。
结合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引导拥堵路段、时段车辆科学分流,进一步提高通行效率。深化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改革。加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的路网运行保障,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回购经营性普通收费公路收费权,对车辆实行免费通行。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切实降低冷鲜猪肉等鲜活农产品运输成本。
此外,还要落实物流领域税费优惠政策;降低铁路航空货运收费;规范海运口岸收费;加强物流领域收费行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