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东新区大力建设新型智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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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受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日前对柳东新区新型智慧城市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超13亿的投资金额以及特许经营这一建设模式,让该项目分外引人关注。
招标公告显示,“柳东新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是依托政务外网、宽带通讯网络、宽带无线网络、物联网感知网络和互联网+等,组成泛在的城市网络基础设施,通过大数据、基础平台为柳东新区智慧应用统一提供数据处理、业务分析、能力支撑,实现应用系统的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建设内容包括7个大类,涵盖大基础、大数据、大支撑、大门户、城市治理、民生服务、产业经济等相关内容,包括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子项目。总投资估算额为133220.37万元。该项目建设投资(静态)129662.43万元,工程建设费106200万元,其他费用19500.37万元,预备费3962.0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557.94万元。回报机制方面,使用方对社会投资人所提供的设备设施可用性、服务内容质量、完成进度、响应时效等进行付费,支付其相应的软硬件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服务费。特许经营者由此获得投资回报和合理收益。
值得一提的是,该项目招标人采用特许经营方式进行实施。该项目范围内各子项目全部打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个社会投资人。柳东新区管委会与社会投资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由社会投资人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合作期满将合同约定的资产、知识产权等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各个子项目的详细实施内容、时间和计划则根据特许经营合同和在特许经营权合同基础上由双方签订子项目的委托审批表进行约定。涉及各相关政府局委的子项目,在实施前由柳东新区管委会授权柳东新区科技局作为经办机构,牵头组织各局委对项目需求和工作清单作进一步确认,再分批次交由该项目中标社会投资人进行实施。
该项目建设形成的无形资产(知识产权除外)及项目运营中基于数据平台等平台系统形成产生的信息资源归政府方所有,社会投资人拥有该项目建设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包括硬件设备等)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以及在合作期内所有资产的使用权、运维权和收益权。合作期满后,该项目无形资产(知识产权除外)、信息资源和对应资产的相关权益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他机构。固定资产中硬件设备包括网络设备、计算机设备、安全产品、存储设备、智能终端等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不包括依赖硬件设备形成的业务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由特许经营者建设持有,期满无需移交,由特许经营者依法进行折旧与摊销工作。假如项目后续有追加投资,所形成的资产权属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