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协:部分直播平台涉嫌商家信息公示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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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消息,根据北京市消协今日发布的直播带货消费调查报告显示,30个直播带货样本中,有9个样本涉嫌存在信息公示不到位问题,占比30%。
据悉,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带货业态规范健康发展,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在去年针对电商“砍单”、大数据“杀熟”、捆绑搭售、个人信息以及乡村居民网购等互联网消费热点问题开展系列消费调查的基础上,近日委托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开展了直播带货消费调查。
体验调查选取淘宝、天猫、京东、苏宁易购、拼多多、小红书、蘑菇街、抖音、快手和微博等10个直播平台作为体验调查对象。体验人员以消费者身份在每个直播平台各进行3次模拟购物体验,共完成30个直播带货体验调查样本。
体验调查发现,在30个直播带货体验样本中,有9个样本涉嫌存在证照信息公示问题,占比30%;有3个样本涉嫌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占比10%;有1个样本执行“7天无理由退货”不到位,占比3.33%。体验调查还发现,部分直播带货商家虽然标注“退货包运费”,但退货时实际支付12元运费,商家只补贴10元运费;部分微博直播带货过程中,除了主播语音介绍,平台和商家页面没有任何商品的文字或图片信息;个别直播带货商家要求先交定金,并提示“我已同意定金不退等预售协议”,否则无法提交订单。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带货业态规范健康发展,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结合本次直播带货消费调查结果,提出以下五点建议,分别为明确不同主体的责任划分、强化平台的监督管理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划分与协同共治、建立行业自律和诚信评价机制以及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