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同时,防止人工智能负面影响的监管措施也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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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全球最高机器人领域盛会—2018世界机器人大会在北京亦创国际会展中心举行,160余家海内外知名企业展示前沿商用机器人成果,现场不少中国制造的机器人亮相。据介绍,2018年世界机器人大会将持续19日。
作为“人工智能”领域真正的集大成产业,机器人在近几年的发展有目共睹,“人机协作”之间的交互越来越便捷,在复杂、精密度高和高危险的工作场景中机器人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伴随着不断迭代升级的“人工智能”,不断有人跳出来表示对未来人工智能是否会威胁人类生存表示担忧,因为人工智能技术的巨大潜力,以及它可能给人类带来的巨大影响,但科技在发展中必然会产生负面影响,所以在发展人工智能技术的同时,也要对人工智能技术采取一些监管措施,以此来防止它的负面影响。这种观点的代表是霍金和埃隆马斯克,埃隆马斯克还专门为此创建了“神经织网”公司以应对这样的危机。
面对这样的人工智能监管问题,记者在采访完康力优蓝机器人公司CEO刘雪楠、影谱科技创始人兼CEO姬晓晨和会场多个资深人工智能专家,总结出以下几点监管策略。
第一,开源性原则。开源性原则要求人工智能技术公司开源系统源代码,以便监管部门及媒体查看代码,防止损害公共利益的技术。但是这种监管策略存在着与“知识产权”天然矛盾,损害开发者的利益,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可解释性原则。是指技术开发者需要能够向终端用户解释他们的算法,或者只使用那些能够解释清楚决策机制的算法。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就是应用这类原则作为评估人工智能技术风险的一个主要指标。但是,随着人工智能科技的发展,其算法复杂度越来越高,也就意味着它越难以解释清楚。
最后,是建立类似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样的人工智能监管机构。通过机构建立对人工智能系统的统一管理。这种策略,简单直接但存在着监管对象繁多,无法有针对性的监管。
针对这些原则,康力优蓝CEO刘雪楠告诉记者,当前的监管必须在结合着三种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标准通用的人工智能“准则”,政府和企业需要共同努力。康力优蓝在业内率先提出这样的想法,通过建立中国商用机器人企业协会积极加入制定人工智能“准则”的行动中,从而保证“人工智能”正常发展,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