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三换辅导机构!华纳药厂再次IPO,目光瞄准科创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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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纳药厂)的科创板IPO申请于近日获上交所受理,保荐机构为西部证券。
(图片来源:上交所网站)
华纳药厂是一家以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和中药制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具备片剂、胶囊、颗粒、散剂、干混悬剂、吸入溶液剂、小容量注射剂、滴眼剂、冻干粉针剂等多种剂型和化学原料药的生产能力。
申报稿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9年,公司实现营收分别为3.75亿元、6.13亿元、8.25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975.86万元、8,848.94万元、1.16亿元。
(图片来源:华纳药厂招股书申报稿)
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华纳药厂本次计划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350万股,拟募集资金13.82亿元,将用于投资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续建、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续建、年产30亿袋颗粒剂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中药制剂及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药物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图片来源:华纳药厂招股书申报稿)
华纳药厂控股股东为华纳医药,直接持有公司53.08%股份,实际控制人为黄本东。黄本东持有华纳医药2,413.00万出资额,占华纳医药出资额的64.67%。截至招股书披露日,华纳药厂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片来源:华纳药厂招股书申报稿)
据悉,华纳药厂曾于2016年披露招股书,拟创业板IPO,保荐机构为新时代证券。彼时,华纳药厂计划发行2,350万股股票,拟募集资金5.26亿元,用于投资建设中药制剂及配套5,000吨中药材提取加工建设二期项目、中药配方颗粒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制剂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图片来源:华纳药厂2016年创业板招股书)
对比之下,华纳药厂此次科创板IPO的股票发行数量与2016年一致,但是募资金额却较2016年增长了162.94%。
2017年,华纳药厂创业板IPO被中止审查,原因为申请文件不齐备等导致审核程序无法继续。而该公司于2017年7月5日在官网回应称,其IPO中止审查是因更换保荐机构所致,且公司信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019年7月19日,华纳药厂披露公告称,公司与东兴证券签订辅导协议拟A股IPO,于2019年7月15日在湖南证监局进行辅导备案登记。
2020年3月27日,华纳药厂称,因与兴业证券对公司IPO计划存在差异,经协商,双方决定终止辅导合作。双方于2020年3月签订了终止上市辅导协议,并请求撤回华纳药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备案。
2020年4月10日,华纳药厂再披露信息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已于2020年4月7日在湖南证监局进行辅导备案,辅导机构为西部证券。同年6月17日,华纳药厂完成上市辅导。6月24日,华纳药厂披露招股书,拟科创板IPO。
此次冲刺科创板IPO,华纳药厂坦言存在以下风险:
1、产品中标价格下降的风险
药品作为与人民健康保障关系重大的特殊商品,其价格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随着国家医改的统筹推进,由国家医保局主导的国家集采+省级集采模式正在逐步替代传统的省级招标挂网模式,这意味着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正在发生质的变化。质量(一致性评价)+成本(原料制剂一体化)的优势成为仿制药品的生存前提,仿制药品价格的合理回归已是必然趋势。加上卫健委加速推动的基药广覆盖政策(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80%、基层医疗机构90%的基药占比要求),将进一步扩大进入基药目录的仿制药产品的市场份额,以量换价,以保障民众的基本用药的需求。
因此,公司大部分产品在未来调整价格不可避免。未来公司只能通过原料药的配套优势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并通过同步削减销售费用,来对冲公司药品价格下降的风险,减少价格下降对公司盈利能力与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2、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原料药生产成本中,原材料占比较大,如生产胶体果胶铋的果胶与硝酸铋,生产泮托拉唑钠的苯并咪唑与吡啶盐酸盐等。尽管目前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但长期看,其市场出现阶段性波动风险因素始终存在:如环保因素、石油价格波动因素、安全风险因素等等,需要建立合理的安全库存应对原材料供应短期波动风险。
同样,化药制剂产品的原材料也面临同样的压力,部分中药制剂产品所需的中药材则随人力成本上升呈总体上涨态势。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如果未来市场供求关系出现异常变化,导致公司所需原材料的价格出现大幅增长或短缺,而公司不能有效消化或转移原材料价格增长所带来的压力,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公司的盈利水平。
3、GMP认证取消后因检查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停产的风险
2019年12月1日,新的《药品管理法》正式实施。药品GMP认证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取消GMP认证标志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职能的转变与监管思路的厘清,由认证监管逐渐转向日常监管,更加注重全过程监管,药品生产企业将面临更加常态化和严苛的检查。在GMP认证取消趋势的近两年,飞行检查的频次明显增多,已显示出常态化趋势,检查力度日益趋严。公司作为药品生产企业在未来会面临日益频繁的飞行检查,需要在日常生产活动中更加严格地按照GMP标准规范生产药品,否则将面临因生产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停产的风险。
4、主要产品被纳入国家或各地重点监控产品目录的风险
国家卫健委于2019年7月1日发布《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随后各地方卫健委根据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要求制定了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名单共包含了20种药品,且国家医保目录(2019版)已将该批药品移出了国家医保目录,导致相关产品市场销售额受到影响。
目前公司尚不存在被纳入国家及各地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的药品品种,但随着国家医药监管政策的变化以及公司新产品的持续推出,不排除未来公司主要产品可能被纳入重点监控产品目录而导致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出现下滑的风险。
5、偿债能力下降的风险
为满足市场对公司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公司自2014年开始逐步启动中药制剂及配套5,000吨中药材提取加工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等一系列重大工程建设,这些项目所需资金量较大,工程周期较长,公司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有序解决了建设资金的来源问题,保证了上述项目的建设进度,上述项目已按计划部分投入使用。公司一直讲求诚信经营,重信誉、守信用,重视维系银企关系,与多家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但随着募集资金对应的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以及公司产销规模逐步扩大,公司资金需求将进一步增加,若未来公司所需资金不能得到有效、及时补充,公司发展可能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6、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药品销售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呈现上升趋势,2017年至2019年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920.47万元、7,441.51万元和8,477.28万元,未来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若客户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或无能力支付货款时,公司将面临发生坏账的风险,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