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和“自由人的联合体”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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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人的联合体”是人类的共同理想。因为人类的天性就是渴望和追求自由,没有任何人愿意被强制管理。
要组成“自由人的联合体”,个体必须是“完备”的:具备完整的思想、能力、资质,自主表达、不受约束、不被奴役。
很多人是从比特币听说区块链的,但比特币只是区块链技术的第一个,也是最著名的应用案例,不是区块链的全部。区块链是底层网络信息技术、加密技术、共识算法等多种技术的集成,具有去中心化、防篡改、公开透明、集体维护等特性,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
区块链的人民性
传统的网络信息技术基本上都体现着“精英本位”:大多有一个大神一样的发明人或运营者,数据都存放在一个(或多个)中心,规则都由这些中心的控制者制定,改了就改了,停了就停了,吃瓜群众只能被动参与、服从。
相反,区块链技术贯彻的是“人民主体”。“人民藏着宝”:所有的数据都存放在各个分散、独立的节点,而不再保存在任何“中心”,消除了对数据资源的垄断;“人民说了算”:区块链的共识机制,需要全部节点按照表决、少数服从多数,避免了“少数人的越权”,但这种表决所依据的规则是所有参与者一致认同的,又避免了“多数人的暴政”;“不欠人民账”:所有的数据一经记录就不能篡改,承诺的义务一经设定就自动执行,从技术上确保了每个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和历史上其他横空出世、颠覆传统的划时代技术一样,区块链不仅仅是技术,更是理念。笔者认为:区块链的种种特性,其实就是人类先贤憧憬多年、苦苦追逐的理想社会的基本要素。马克思、恩格斯始终主张:科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自由人的联合体”,而区块链,就是“自由人的联合体”理想的信息实现形式。
完备的个体要组成“自由人的联合体”,个体必须是“完备”的:具备完整的思想、能力、资质,自主表达、不受约束、不被奴役。如同恩格斯所预言:“人既已终于成为自身社会生存的主人,因而已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自由的人。”只有这样具有完备能力和自由身份的个体,才能达成“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而区块链的节点,正是信息网络中的“自由人”:具备完整的判断能力,可以对全网发生的所有业务进行验证;具备完整的认知能力,可以保存和检验从创世区块开始的完整账本;具备完整的表达能力,可以自主向全网广播发布智能合约;具备有效的履约能力,可以保证链上智能合约一旦签署必然会按预设的条件履行等等。无论是用一万个比特币买两个披萨,还是用十个比特币买一栋别墅,都可以自主决定,无需任何“审批”。
既然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则个体应该是“自由”的,不应该受限于来自中心化的机构、组织等的统治和管理。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设计,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由于阶级对立而产生的所有强制手段已经“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当然,承担某些协作功能的社会组织还会存在,但作为个体的“自由人”可以自主选择组织,可以自行成立组织,独立行使权利。区块链本身就是这样一种“去中心化”或“多中心化”的结构:没有唯一的“主机”;每个节点都可以承担“主机”的功能;任何一个节点的关闭、故障等都不会影响整个区块链的运行(离了谁地球都一样转)等等。区块链,就是“没有中心强制的自由节点的联合体”。比特币的创始人始终不现真身,到最后连在虚拟世界里也销声匿迹,只留下一个“中本聪”的化名在江湖流传,使比特币不但“去中心化”,而且“无创始人”。
对秩序的遵守没有对社会成员强制管理的中心,怎样保证每个“自由人”严格遵循秩序、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按照先贤的构想,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依赖于两个“发展”:第一,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可以满足整个社会及其成员的需要。这个目标,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有可能实现的。
第二个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每个社会成员的能力得到极大提升,包括体力、智力、才能、志趣等等,从而可以不受“分工”的束缚,在体力劳动、脑力劳动之间迅速转换,“使工作不再是负担,而变为乐趣”,随着生物科学、教育手段等的进步,这也是有望实现的。
另一方面,每个社会成员的精神境界、道德水平得到极大提高,马克思说在共产主义社会“劳动是人的第一需要”。教科书设想那时候的个人“具有高度的共产主义觉悟和道德品质”,“具有高度发达的集体主义思想,即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凡事都以集体利益为重,私心将不复存在”。因此,虽然没有了法律的约束、没有了国家或其他中心化组织的强制,大家还都能恪守规则、不图私利、和谐相处。这一点,是最有可能被质疑为“空想”的,因为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即使到了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社会成员能力都极大提高的时候,也不能要求每个社会成员在处理和其他成员关系时成为“圣人”。
区块链用技术的方式保证了:在“去中心化”的架构之下,不需要外部的约束和强制,每一个个体(节点)对规则的天然遵守。区块链采用共识算法、智能合约等技术把各个节点的权利和义务事先设定得非常明确,特别是智能合约能够自动设定规则,自动触发、自动执行相关的交易、交割,保证每一个节点对权利的行使和对义务的履行。所以,严谨如纳斯达克交易所,在2015年引入区块链技术记录股权时,结论也是“可以降低90%以上的结算风险”。因为在程序的强制之下,每一个节点根本不存在不遵守规则的可能。需要建立信任机制的前提是对象有可能辜负信任。不存在“不靠谱”,就失去了需要去判断是否值得信任的前提,这就是区块链的“去信任”,通过技术实现的“无需信任的信任”。把区块链的这种理念用于社会制度的设计和实现,消除理想中的空想,避免理论中的悖论,我们就比任何时候都离世界大同更近。
“自由人的联合体”是人类的共同理想。因为人类的天性就是渴望和追求自由,没有任何人愿意被强制管理。人类到目前为止的社会结构都是中心化的,仅仅是因为受限于技术发展、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中心化是需求,而分布式才是本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为人类社会消除异化、回归本性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可能,正在潜移默化、顺理成章、势不可挡地改变着一切。这正应了马克思的那句话:“蒸气、电力和自动纺织机甚至是比巴尔贝斯、拉斯拜尔和布朗基诸位公民更危险万分的革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