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盘点(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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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正处于发展阶段,那么国家会如何来推广新能源汽车呢?新能源汽车的现状你了解吗?本文主要介绍新能源汽车的现状和国家推广政策,一起来了解一下。
新能源汽车的现状1、工信部公告的车型情况
自2009年,工业与信息化部发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以来,已经有50家左右的乘用车企业通过了企业准入审查,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格,同时申报了近300款各种类型和款式的新能源乘用车。
2、市场的发展情况
我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始于21世纪初,其基本发展模式是“政府+市场”推动型,即中央和地方政府积极参与和支持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市场推广,从而带动汽车企业大力开展自主研发,迅速达到批量生产并推向市场的模式。经过短短数十年的发展,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已经连续五年位居世界首位,并将继续保持着高增长势态。
正如前文所述,目前新能源汽车产业迅猛发展的最大红利就是国家政策的支持,正由于此而使我国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在世界上一枝独秀。尤其是2014~2015年,中央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地方政府也陆续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支持政策,国内各汽车企业厚积薄发,抓住机遇,纷纷推出不同规格和价位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其产销量已成井喷之势。2015年全球销量为54.9万台,而我国完成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就高达33.1万台,占全球总销量的60%,而且还处于高速发展阶段。
3、各汽车车厂新能源车的规划情况
由于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的限制,各汽车公司由初期的开发纯电动汽车向纯电动和插电混合齐头并进的产品布局进行转变。随着电池技术的进步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最终车辆纯电动化的目标。
4、目前新能源车消费情况
从目前新能源车购买上牌情况来看,新能源汽车的70%为个人消费,30%为单位或公共事业消费。随着市场的发展,个人消费的增速将远大于公共事业消费的增速,比例将会增加到90%。
新能源汽车遇到的问题
1、续航里程的困扰
新能源汽车中纯电动汽车在综合工况下的续航里程由3年前的80-90公里在电池技术的进步和整车性能的提高已经提升到140-160公里,但依然没有达到用户的期望值。根据客户调研,纯电动汽车一次充电的续航里程要达到300公里以上。纯电动汽车的技术提升依然任重道远。为了解决技术与需求的矛盾,再加上到2020年企业油耗要达到5升的目标,各大汽车公司纷纷加快插电混合动力(Plug-in)车型的开发和市场投放力度。但由于充电设施的建设和布局不能满足人们出行的要求,使得插电混动汽车的使用变成了传统汽油车,依然无法实现国家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的目标和初衷。在新能源汽车技术快速发展的当下,充电设施的建设和可使用性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消费生态的瓶颈和关键因素。
国内新能源汽车的累计产量已达近50万辆。与新能源汽车的爆发相比,充电设施建设远远落后。截至2015年底,国内车桩比大约为7:1,远低于1:1的标准配置,车桩比失衡严重。随着新能源汽车销量的持续上扬,充电桩建设缺口将进一步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形成制约。虽然在2015年下半年,国家出台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两个纲领性文件,提出充电桩建设要按照“桩站先行”的原则,适度超前建设来助推充电设施的建设,但在具体建设时受各种因素比如规划许可、建设许可、小区物业和业主对新能源车认识上的滞后和担心等等因素,使得充电桩建设依然缓慢,加速充电桩建设势在必行。
2、充电兼容性困扰
国内的充电网络之前面临的问题还包括充电接口不统一,各家企业在充电桩建设中各自跑马圈地,采用的充电设施接口标准不同,充电设备的兼容性存在一定的问题,不同车厂的充电桩只能适配自己的汽车,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充电桩的发展,对于充电运营商而言也会降低设备的利用率。
2015年12月,国家发布新修订的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5项国家标准,新标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对充电接口和通信协议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在安全性和兼容性方面进行了有效提升。虽然充电接口在新标准下实现了统一,但过渡期内安装的不同类型充电桩仍然不能得到充分利用。
3、充电便捷性困扰
按目前充电时间和充电桩的分布,以及个人充电桩建设的诸多不利因素,充电的便捷性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的重要原因。
4、对于分时租赁交还车最后1公里的困扰
为了市场培育和新能源汽车技术的普及而推出的分时租赁模式,考虑运营成本主要集中在一定的区域,很难在所有点上进行布设,实现Door to Door的便捷取车和还车。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盘点
1、宁波:2017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
《2016—2017年宁波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补助管理办法》显示,2016年纯电动公交(包括超级电容纯电动公交)按照中央与地方1:1比例进行补助;其它客车最高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进行补助。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车(含增程式)(物流、环卫、工程)和货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进行补助,每辆车补助最高2万元。
纯电动乘用车按照续驶里程分级补助,续驶里程100km≤R《150km的纯电动乘用车补助1万元,150km≤R《250km的纯电动乘用车补助2万元,R≥250km的纯电动乘用车补助3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给予1万元补助。微型车(2座)按此补助标准50%进行补助。燃料电池汽车按中央与地方1:1比例进行补助。
2、芜湖: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
《芜湖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6-2020年)》明确,2016年对纯电动乘用车按续驶里程补贴1万元/辆-2万元/辆。物流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30%的比例给予市级配套补助,市级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辆。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
3、青海:按国标50%补贴
青海财政厅、商务厅和经信委联合印发的《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置补贴管理办法》明确,2016-2020年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0.5比例补贴。
4、内蒙:按国标50%补贴
内蒙古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全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达到10万辆(标准车)。内蒙古对在自治区内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自治区按照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0.5的比例给予购置补助。
5、吉林:按国标50%补贴
《吉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明确,2016.8-2020年省级补贴标准依照国家同期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即:按照国家与省级1:0.5比例进行补贴。
6、湖南:新能源乘用车按国标10%补贴
湖南省发布《湖南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政策》的通知,规定2016-2020年,湖南省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目标任务为15.6万辆。
对购置使用新能源客车的,按照当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25%给予省级财政购置奖补。对一次性购置30辆以上新能源客车且用于租赁运营的非公交单位,按照当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30%给予省级财政购置奖补。对购置使用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当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10%给予省级财政购置奖补。对购置使用新能源专用车的,通过给予放宽限行等相关政策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