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下发文件指出智慧安防该如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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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安防建设对夯实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根基,提升基础管控、风险防控、疫情防控和预警预知能力,推动社会治理由应急处置型向风险防控型转变有重要作用。今天,《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社会面智慧安防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公布,对居民小区的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如何建设予以明确。
《意见》明确,居民小区,结合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分四类建设:新建小区方面,在小区进出通道、停车场和公共区域等重点部位安装智能门禁、车辆识别、人脸识别、视频监控等设备,进行多维无感信息采集、人车智能识别。封闭式小区方面,在小区进出通道安装人脸闸机、车辆道闸,在停车场和其他公共区域等部位安装人员、车辆信息采集设备;推广应用周界防护、电子巡查、行为异常和风险识别等功能设备。有条件的可安装全景监控、多维无感信息采集等智能感知设备。在无人值守出入口,设立智能岗亭,采用“一键式”呼叫方式,采集访客信息,解决访客出入问题。开放式/半封闭式老旧小区方面,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借鉴疫情防控期间封堵出入口的做法,封堵不必要的出入通道,变开放式、半封闭式小区为全封闭式小区,参照封闭式小区建设;对无法实现全封闭的,在进出的交通要道路口、重要节点路段、复杂场地等公共重点部位安装建设人脸抓拍、车牌抓拍等安防设施。农村方面,在进出村庄的交通要道路口、重要节点路段、复杂场地等公共重点部位设置人员、车辆的信息采集设备,自动采集人员、车辆信息,并与数据分析、情报预警等软件平台系统化融合,达到数据实时汇聚、智能识别和分析、风险预警能力,实现立体管控、严密防范。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结合智慧内保建设,主要建设人员/车辆出入口人脸抓拍、车牌抓拍,公共区域/通道智能视频监控等安防设施,有条件的叠加建设其它安防设施,采集监控视频、人员车辆出入信息等相关数据,数据实时对接,实现“覆盖无盲区,全程留踪迹”。
单体公寓楼、商务办公楼,主要建设人员/车辆出入口人脸抓拍、车牌抓拍,公共区域/通道智能视频监控等安防设施,有条件的叠加建设其它安防设施。
《意见》明确,积极推动政府部门、引导社会企业、发动居民群众参与建设,因地制宜探索多种众筹模式,拓展经费渠道,实现多方共建共赢的格局。其中,新建小区,由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建设,城市居民住宅竣工后,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住宅管理单位必须按规定对安全防范设施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封闭式小区,由物业服务人组织业主共同决策进行建设,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利用广告投放、推介保险、增加出租车位等渠道产生的收益,根据业主意见对小区进行智能化改造建设,同时可通过引导业主委员会,发动业主合法合规使用专项维修基金用于智能化建设。开放式/半封闭式小区、农村,由村居委员会主导建设,采取市、区县、镇(街道)、村(居)共同出资方式建设。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谁受益、谁投资”原则,由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建设。单体公寓楼、商务办公楼,按照“谁受益、谁投资”原则,由楼内业主共同出资或者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建设。其它重点行业、领域,按照“谁受益、谁投资”原则,由单位自筹资金建设。由公司先行垫资建设的,可按照不同的出资渠道采取分期回购或者分期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