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标准日渐完善 我国无人机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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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无人机监管和行业标准的不断完善,我国无人机产业将步入安全、健康的良性发展轨道。从发展前景来看,无人机已经应用在航拍、快递、灾后搜救、数据采集等领域,无人机的发展潜力巨大。
2016年9月19日,第六届中国国际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大会(UAS2016系统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国航空学会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专委会、国家空管法规标准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浩现场主持并表示:军方将联合各大部委会针对目前无人机的发展制定并颁发新型的无人机监管的行政法规。
工信部则在会议上表示未来无人机监管应将信息备案纳入重点策划范围,信息备案主要涵盖项目产品设施备案,无人机操作所有人身份备案以及项目操作运营人身份备案等三方面。随着我国无人机监管和行业标准的不断完善,我国无人机产业将步入安全、健康的良性发展轨道。
无人机行业市场规模《2016-2021年中国无人机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我国从事无人机行业的单位有300多家,其中规模比较大企业有160家左右,已形成了配套齐全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体系。目前在研和在用的无人机型多达上百种,小型无人机技术逐步成熟,战略无人机已试飞,攻击无人机也已多次成功试射空地导弹。
中国2014年无人机销量约2万架,预计到2020年中国无人机年销量将达到29万架。未来几年将保持50%以上的增长。从发展前景来看,无人机已经应用在航拍、快递、灾后搜救、数据采集等领域,无人机的发展潜力巨大。
我国无人机监管体系从空域的行业管理而言,中国能够执行空域指挥的部门主要包括军航(含空军、海军、陆航)、民航、国家体育总局、航空工业部门和公安部警用直升机办公室,但后三个部门在执行飞行作业时需向军航进行必要的申报、审批或备案程序。空军代表国家承担对全空域的管辖权。对空管委起到决策作用的是空军作战部,民航空管部门负责对航路内的空中交通管制指挥和服务。
经2003年民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后,目前民航行政管理体系包括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华北、东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和新疆地区管理局)、33个省(区、市)航空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管理机构分为民航总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两级,航空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为民航地区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民航总局的主要职责定位于民用航空的安全管理、市场管理、宏观调控、空中交通管理和对外关系五个方面,而每个职能中都包含通用航空的管理内容。
图表1:中国的空域管制结构图
图表2:中国管制空域类型表
无人机行业相关标准规范2015年7月,工信部召开航空行业标准《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与分级》研讨会。工信部制定的无人机分类标准和民航局制定的无人机空域管理规定2015年有望陆续出台,将为无人机产业发展送来政策东风。
2015年6月17日,国内首部民用无人机行业标准--《民用无人机系统通用技术标准》由中国(深圳)无人机产业联盟在深圳发布。内容包括应用范围、分类与代号、组成与主要技术参数、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存储等七大部分。6月26日发布了《固定翼无人机系统通用技术标准》、《多轴无人机系统通用技术标准》、《单旋翼直升无人机系统通用技术标准》。
图表3:中国通用航空标准汇总表
以上数据来源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6-2021年中国无人机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