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7万充电桩不够用 标准统一促充电桩建设迎爆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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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共有公共充电桩8.18万个;其中直流桩1.35万个;交直流一体桩1.65万个;交流桩5.18万个;较2015年底增长65%。私人充电桩共计5.54万个,较2015年底增长约12%,车桩比约4:1。
面对4:1的比例,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副主任刘永东似乎并不满意,他在7月27日首届中国充电桩创新峰会上表示,去年11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联合印发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提出到2020年要建设480万个桩、1.2万个站,车桩比例达到1:1。可见,从4:1到1:1的发展空间非常巨大,未来5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迎来快速增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茶城附近的国家电网公共充电桩,正在给爱车充电的赵女士向记者表示,如果自己没有充电桩,那么在买纯电动汽车前一定要做足“功课”,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赵女士进一步表示:“我现在是很多充电桩运营商的客户,车里长期放着国家电网和普天新能源的充电卡,手机上安装关于充电桩的APP就有4个,只有这样,我心里才踏实些。”
同时,有腾势电动车的车主向记者反映,在公共充电桩为车充电时,当电量达到90%以上,充电桩便不再继续充电了。而腾势汽车的官方解释是,此问题属于公共充电桩电压不够引起,腾势电动车的充电站输出电压能覆盖220Vdc~550Vdc的范围,充电桩屏幕显示“充电电压过高”是指,此时车辆动力电池的电压已跟公用充电桩的最大输出电压一致,故无法再继续对车辆动力电池充电。
对于这些问题,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副主任刘永东看来,都是充电桩标准不统一,无法实现互联互通造成的。
我国充电桩建设正处在产业发展高峰期,通过几年的努力,标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充电设施建设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关键标准相继出台,基本可以满足充电设施发展的需要。标准体系涵盖了检测规范,成为各运营商采购设备基本条件,有利规范充电设施产品质量。
据刘永东介绍,目前充电接口及通讯协议标准架构已完成。根据我国国情制定的充电接口及通讯协议标准已于2011年底发布,2012年3月实施。主要包括3项充电接口系列标准、直流充电通讯协议标准。目前2015版系列升级标准已经发布。
在充电设施关键设备标准方面,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机、车载传导式充电机已于2010年批准发布,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系列也于2013年批准发布。还启动了包括《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在内充电站设计、建设、施工及验收等9项充电站建设标准的编制。在换电标准及充电设施运行维护标准方面,制定了包括运行计量、运行监控及运行平台通讯、标志标识在内的系列标准。
刘永东说,这些标准正发挥积极的作用,目前接口标准逐渐统一,充电设备标准已成为制造商制造产品的依据和企业采购的标书。可喜的是,在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办法中,把是否符合我国充电接口标准及通讯协议也纳入条件之一。
刘永东表示,下一步充电标准工作重点是信息的互联互通标准的完善。首先是建立起全国统一编码标准来解决桩的编码问题,构建统一的信息交换标准体系,即《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信息交换标准》,该标准可满足政府有效统计,满足运营商及运营商之间设施服务交换、充电过程交换,满足车主充电查询。它包含总则、公共信息交换规范、业务信息交换规范、数据传输及安全4个部分,分为4层次,即信息接入层,为车的信息也可以是充电卡的信息;基础设施层,是充电桩的信息;运营服务层及数据共享层。标准实施后车主借助现在手机电话漫游的方式来解决相关问题。解决标准充电流程,构建起两运营商跨平台标准充电过程。解决身份识别问题,每个车主到另外一个运营商充电以后,就能知道所在运营商是谁。用户充电费用还是交原来所属运营商,后台结算由两个运营商自行解决。据刘永东介绍,该标准之前已通过网络形式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目前已在北京、上海、深圳开展标准试点,国内的主要运营商都参与标准验证,预计9月份信息交换标准向社会正式公布,各运营商按照这套规则进行。
其次建立统一国家信息发布平台,据刘永东介绍,国家级充电服务信息平台主要任务是统计和提供基础公共服务。要建立各地方政府、各运营商企业的运营管理系统与国家级信息平台之间的信息报送体系,实现充电服务的信息互联互通。通过报送体系,国家级信息平台可以完成对现有充电基础设施数据的统计分析,科学准确统计不同时期、不同地方的充电基础设施的数据,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报送体系,可以实现充电基础设施数据的统一,向社会提供权威、全面的充电设施基础信息,实现最大层度地共享充电设施资源。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中国质量报和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