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宜家灯具被召回事件中,我们应学到什么?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看文章
召回事件一:因存掉落缺陷 宜家召回35万余件吸顶灯
近日,因安全问题,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加拿大卫生部和宜家北美服务有限责任公司(IKEA)联合宣布对中国产的84万套吸顶灯进行召回(其中加拿大42.7万套,美国41.3万套)。同时,宜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也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了召回计划,决定从2016年2月9日 起召回部分型号吸顶灯约35万套。
召回原因是宜家公司从全球收到224件消费者投诉,称灯罩的塑料卡扣断裂,吸顶灯灯罩掉落,对消费者安全构成威胁。在224件消费投诉中,有11起为消费者受伤的事故报告。
此次在北美被召回的产品数量约为84万套(其中加拿大42.7万套,美国41.3万套),产品在宜家家居和网上都有售卖( www.ikea-usa.com),被召回的 HYBY款产品销售日期为2012年10月至2016年1月,售价为13美元/套,被召回的LOCK款产品销售日期为2002年11月至2016年1月, 售价为5美元/套。
为此,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和加拿大卫生部建议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立即联系宜家公司进行退款。
而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消息显示,由于存在灯罩掉落的风险,宜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向上海市质监局提交召回的三款吸顶灯分别是:HYBY海比、LOCK劳克以及RINNA莱纳。
召回事件二:欧盟强制召回两款中国LED泛光灯
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中国产的两款LED泛光灯进行强制召回,两款的通报国都为法国。
第一款通报的产品为中国产的RIBITECH牌10瓦铝制户外泛光灯,产品批号为R14090150 - 3700194411800 - year 2014,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产业分类码(OECDPortal Category)为78000000(电器)。产品被召回的原因是该产品接地设计有缺陷,安装和使用不恰当会造成接地失效,该产品不合欧盟低电压指令的要求,已在欧盟被强制召回,并退出市场。
第二款通报的产品为中国产的20瓦户外泛光灯,产品批号为13120233 - 4892931970264 - year 2014,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产业分类码为78000000(电器)。产品被召回的原因是该产品接地设计有缺陷,灯具会进水,该产品不合欧盟低电压指令的要求和相关欧洲标准EN60598,已在欧盟被强制召回,并退出市场。
宜家大规模的召回了几款灯,总销售金额以每盏灯30元人民币计算,3600万人民币的金额,当然消费者退回产品的比例估计也不会太高。
这次产品召回对于灯具行业,尤其是国内购买灯具的消费者来说还是新鲜的。我国虽然是灯具生产大国,但在市场上销售的灯具不合格产品还是比例很大的,这次 严格地说宜家召回的产品应该还是合格产品,因为有ETL认证标记,说明在北美是通过相关认证实验室安全检测的。只是因为存在灯罩的塑料卡扣易断裂,从而造成玻璃灯罩掉落的可能性,因此对产品进行召回。
第一,企业对产品应有负责的态度。
宜家对灯具的召回行动是值得肯定的,具体原因有以下三点:
1)已销售的产品有120万件以上,而近年只有224起投诉,因为产品存在这样的风险,宜家果断采取了 产品召回的行动;
2)这次召回将中国消费者一视同仁。
3)2002年销售的产品也召回,那么可能在消费者已使用了13年以上的情况下仍旧召回,这在我国相 关规定是完全可以在产品质保期过期后生产企业免责的,以上三点是一个负责企业对产品应有的态度。
国内有些灯具生产企业,几乎普遍存在着忽视售后服务,产品勉强达标,而市场监管不严时,销售的产品还经常有不达标的现象发生,国内市场曾有非常著名的品牌面对质量监督局的市场抽检而没有达标的情况。
第二,消费者投诉的习惯和渠道。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组织。
目前,全国县以上消费者协会已达3000多个,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31个。在农村乡镇,城市街道设立的消协分会,在村委会,居委会,行业管理部门, 高等院校,厂矿企业中设立的监督站,联络站等各类基层网络组织达15.6万个,义务监督员,维权志愿者10万余名。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组织机构是理事会。协会的日常工作由常设办事机构承担,秘书长、副秘书长专职管理,并向会长负责。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经费由政府资助和社会赞助。
这个组织消费者一般不会去找他们投诉,因为对投诉的反应会比较慢。所以能直接找销售渠道解决的,就不会找这个机构。
如果从网上购买,就从网上的商家去找产品售后服务。
如果从商场购买,就找商场的服务柜台。
第三,相关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法规比较。
CPSC(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ttee)是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的缩语。他是美国联邦政府机构, 主要职责是对消费产品使用的安全性制定标准和法规并监督执行。CPSC 现有的目录上管理着15000种不同的产品,CPSC规则是收集产品的安全数据、提示客户产品的危险性以及降低危害的途径。CPSC的规则用于处理电子振荡、火灾和其他危害安全的因素。CPSC的规则也适用于那些陷于诉讼案件、未能执行安全准则而造成伤害或死亡的产品。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和零售商必须对被检测不安全的产品作书面报告,只有获得安全标志的产品才准许进入市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其中规定了产品的退换等条款,但对产品的召回还没有相关规定。而产品质量法中还有如下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也就是说产品卖的时候是好的,用坏了或老化了就不是厂家的责任了,换句话说,像宜家这种产品的情况,宜家依据中国产品质量法是可以不赔不换的。起码在我 国法律对这种情况是否由厂家召回、厂家是否有相应的赔偿责任界定是相当模糊的。这就不难理解以前汽车等行业有些车型召回不包括中国的案例,不是人家歧视我国消费者,而是我们相关的法规还不完善。
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Canada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act简称CCPSA),是一个针对所有消费品安全的法案。其中对事故报告制度和产品召回措施都有相关规定。
为了降低不安全消费品或潜在不安全消费品的数量,CCPSA设定了消费品潜在健康或安全问题的报告责任,作为系统化的早期预警和检测。当产品导致或在合理预见的情况下会导致个人死亡或对健康有严重不利影响的事故时,消费品的制造商、进口商或销售商须在获悉事故的两天内,向加拿大卫生部及其供应商提供他们 所掌握的任何与该事故产品相关的所有资料。与此同时,消费品的制造商在获悉事故的十天内,必须向加拿大卫生部提交详细的书面报告。
此外,有别于加拿大现行的行业自愿产品召回制度,法案还专门设立了加拿大卫生部检查员,授权其召回不合格产品及采取相应纠正措施。
第四,产品召回和销售不合格、伪劣产品的区别。
实施产品召回分为一般性召回和紧急召回,也可分为主动召回和被动召回。涉及到消费者安全的产品问题应该引起生产厂家和销售商的高度重视,也同时应该引起 政府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而不合格产品、伪劣产品是不允许在市场销售的,因此,一旦发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政府部门应该对生产厂家进行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