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码携带国际政策方案经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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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码携带政策作为电信行业的一项重要监管政策,在有效利用号码资源、促进电信市场竞争、提高服务水平、保障用户自主选择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按照固定和移动的区别,号码携带业务分为固定号码携带和移动号码携带。当前,移动号码携带是各国实施的重点。截至目前,全球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号码携带。其中,新加坡是最早实行号码携带的国家,早在1997年就已引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要求运营商在2003年2月4日正式执行;欧盟也要求各成员国在2003年7月25日前必须实行;韩国和日本则分别于2004年1月与2006年10月开始引入号码携带。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因各国号码携带政策方案的不同以及市场发展阶段的不同,实施效果各有差异。
欧 盟
特点:监管力度、宣传力度不够
效果:手续烦琐,使用率偏低
2002年4月,欧盟发布了新的官方指令,旨在对普遍服务与用户权利进行指导(2002/22/EC),该指令要求成员国有提供移动号码携带的义务,并将实施期限定于2003年7月24日。截至目前,欧盟17个成员国已实施移动号码携带。尽管欧盟各国普遍实施了号码携带并且时间也较早,但从实施效果来看,效果并不显著。根据欧盟的统计数据,丹麦实施三年后,累计使用率为11%;英国、荷兰、瑞典实施五年后累计使用率约为5%,欧盟平均累计使用率仅为2%,绝大多数手机用户未使用这项业务。
造成欧盟号码携带业务使用率低的根本原因是政府监管力度和宣传力度都不够。英国、德国、法国、荷兰等一些国家要求用户需向移出和移入两方运营商提出申请,且办理时间长达一周以上,用户还需要支付高额的转网费用,如葡萄牙运营商收费高达40欧元。此外,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很多用户甚至不知道有这项业务。而芬兰、丹麦的使用率相对较高,主要是两国的监管部门在推出这项业务时就把握主动权,实施强有力的管制措施,严格控制办理时间,因此号码携带业务使用率远高于其他欧盟国家。
中国香港
特点:强力监管,开展充分
效果:加速电信资费下调
香港电讯管理局于1998年8月28日公布,自1999年3月1日起实施移动电话号码可携带政策。这一政策施行后,加剧了香港运营商的竞争,各运营商为了保留原有用户、吸引新用户,不断下调资费。尽管1999年年底六家运营商决定同时调整资费,但由于遭到消费者的反对和来自香港电讯管理局的警告,最终未能实施,各运营商只好通过谋求开发新业务以确保收入的提升。
香港移动号码携带效果是比较显著的,一方面加剧了市场竞争,使得资费下降,用户受益;另一方面号码携带业务开展充分,用户使用率高。根据香港电讯管理局统计的数据,1999年引入之初,移动号码携带年转网率达到18.4%,2000年提高到28.5%,2001年达到最高值32.3%,之后号码携带逐渐达到一个动态平衡,转网率相对稳定,基本保持在14%左右,2010年转网率略有下降,约为10.0%。总体来看,香港是全球用户使用号码携带业务最高的地区。香港号码携带的成功引入得益于香港电讯管理局非常重视该项政策并提供了强有力的监管,用户只需在移入运营商处进行办理,并在一至两天内就可实现携号转网。同时,香港电讯管理局还积极宣传号码携带业务,推动号码携带业务的广泛开展。
韩 国
特点:非对称管制
效果:抑强扶弱,平衡竞争格局
韩国在引入移动号码携带政策时实行的是非对称管制,主要是考虑到三大移动运营商对市场支配能力的高低,决定分先后实施,希望利用号码携带的时间差,帮助弱小的运营商迎头赶上。2004年1月,韩国最大的移动运营商SK电讯率先实施号码携带,仅允许用户单向携号转网到KTF或LG电信;2004年7月,排名第二的KTF开始实施;2005年1月,LG电信才实施号码携带。该政策出台后,最先执行号码携带的SK电讯所承受的压力最大,为了应对变化,SK电讯以“网络故障”为由,拖延并消磨时间,推出各种价格优惠,引诱并挽留用户;LG电信则与KTF合作逼迫SK电讯为不断出现的网络故障承担责任。面对日益严重的违规操作问题,韩国通信委员会对三家运营商分别进行了严厉的处罚。2004年2月4日,韩国通信委员会以SK电讯违反规定向用户发布广告为由处以15亿韩元的罚款;同时还处罚了SK电讯试图留住用户阻止其转网的逆向营销活动,罚款5亿韩元。而KTF和LG电信也因为拒绝用户退网分别被处以2.5亿与1.5亿韩元的罚款。
韩国号码携带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号码携带的分阶段实施,KTF和LG电信不但分流了SK电讯的用户,而且还吸引了部分优质客户,提升了公司的利润水平。2004年年底,SK电讯的ARPU下降,KTF和LG电信的ARPU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2006年号码携带利用次数累计为1583万件,SK电讯发生了557万件,KTF为620万件,LG电信为406万件。其中韩国主导运营商SK电讯损失最大,净转出用户数约162万,KTF净转入用户数约38万,而弱小运营商LG电信获益最多,净转入用户数约124万。从2004年年初到2006年年底,号码携带实施前三年里,韩国三大移动运营商SK电讯、KTF和LG电信用户市场份额发生了一定的变化,SK电讯市场份额从54.5%下降至50.4%,下降了4个百分点,而KTF和LG电信市场份额则分别提高了1个与3个百分点。
号码携带是监管机构推动市场竞争和保障用户选择权的重要举措。国外经验表明,垄断企业或者具有优势地位的运营商普遍对该政策持抵触情绪,而新兴的运营商为了从接近饱和的市场争取到用户,更希望实施号码携带制度。应当说,号码携带政策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既能使主导运营商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导致市场竞争格局更不平衡;也能使主导运营商的优势减弱,优化市场竞争格局。其中的关键在于监管政策的设计以及各运营商实力的最终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