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董事长刘延峰月内第二次收到限制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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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消息,继上周之后,乐视网及法定代表人刘延峰月内第二次收到限制消费令。
据天眼查APP显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8月21日下发的(2020)京0105执18829号限制消费令显示,法院于2020年07月27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一案,因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对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刘延峰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上周,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消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发(2020)京0105执18829号限制消费令,乐视网董事长刘延峰被限制消费。
法院文件显示,法院于2020年07月23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一案,因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对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刘延峰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