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十分重视对“人脸识别”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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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个人信息安全是人脸识别系统普及的最大障碍。如何更好地保障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重视。为了更好地保障市民安全,杭州十分重视对“人脸识别”立法。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报道,《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近日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新增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人员不得强制业主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目前该草案已提请浙江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如获通过,它将成为全国首部将小区人脸识别纳入物业管理的法定条例。
人脸识别系统广泛应用,但刷脸真的可以成为万能的“通行证”吗?10月28日,新版《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明确规定,物业不得强制业主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保障业主对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权。目前,该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该规定实施后将成为全国首部明确写入人脸识别禁止性条款的地方性法规。
郭兵,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是草案中人脸识别规定的建议者,接受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时,他说,杭州注重数字治理,这样的争议问题更应该得到体现。不过,他也揭秘了这个建议的“出炉”还有一定偶然性。
郭兵曾担任过一家业委员会的副主任,9月10日,杭州市司法局发布《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版时,一位参与修订讨论的朋友来向他询问意见。郭兵告诉朋友,“应该在业主权利里明确隐私权和业主个人信息的权利。”他未料到的是,这一建议通过朋友的转达,引起了司法局的重视,郭兵受邀参加10月9日的听证会。听证会与郭兵的教学课程发生了冲突,他所任教的浙江理工大学规定,教师一学期仅有一次请假资格。“这次立法,如果真的我的建议能进一步呼吁出来,这个意义还是蛮大的,所以我向学校请假。”郭兵为听证会准备了5页书面意见,并在10位出席者中第一个陈述。现在回首,郭兵称那天 “请假真的非常值得”,也意外于草案对自己意见的吸纳。
新技术的发展,在带来便利性同时,往往会因为技术的不成熟、法律的不完善造成信息泄露,带来安全风险,“人脸识别”也是如此。此次杭州新版《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布,不仅可减少民众对“人脸识别”安全性的担忧,也将给国家层面立法提供具体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