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ETC逃费191次最终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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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随着ETC通道数量的不断增多和ETC的快速普及,越来越多的车主们选择给自己的爱车安装的ETC。然而,却有的人贪小便宜蹭别人的ETC。
为加快高速收费站的通行速度及效率,我国开始全面普及ETC,这种不停车收费所带来的便捷也逐渐被社会认可。这种便捷通行方式的普及,也随之产生了一些矛盾。有许多人抱着“占小便宜”的心理,利用各种方式在ETC车道逃费,这种行为不仅扰乱正常的收费秩序,严重也会违反法律涉嫌犯罪。
家住江苏的黄某,工作在上海,每天开车往返两地上班,为了逃避每天上下班所需交纳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使出蹭车过ETC的小伎俩自以为不会被发现的黄某在多次侥幸逃费之后,最终还是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黄某为了少掏高速通行费,屡次“蹭车”逃费,高速工作人员发现黄某这样的行为之后曾试图拦阻,同时也让黄某进行补缴,但黄某这一行为屡禁不止,两次进入黑名单仍不吸取教训,在他又一次逃费后,高速公路工作人员直接向警方报案。后经警方立案调查,查出黄某蹭车过ETC逃避缴纳过路费5463元。经法院审理,黄某因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黄某为何被判犯盗窃罪?
黄某上高速的行为,意味着和高速管理方达成了协议,通过高速路就产生一种缴费的义务。尾随前方车辆通过从而逃避收费的行为是秘密性的,从主观上讲,黄某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明知自己应交费而不交费,造成了高速管理方的财产损失,所以我们认定他是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犯盗窃罪。
高速逃费,后果很严重,切莫因一时的侥幸心理铤而走险,一旦被抓判刑,得不偿失。其实,高速逃费看似占了便宜,却是“不划算的买卖”。 所以,如果是为了通行更方便还是自己去办理ETC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