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立法规范来防止“人脸识别”技术的滥用,降低其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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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随着人脸识别技术的不断发展,人脸识别技术的滥用变得越来越广泛了。因此,用立法规范防止人脸识别技术滥用变得十分重要了。
前段时间,北京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开幕。来自台联界别的北京市政协委员陈小兵表示,人脸识别为生活提供了便利,但它最大的风险在于信息泄露。
除此之外,广东省政协委员黄扬华向正在召开的广东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交《关于防范技术风险,禁止滥用“人脸识别”的提案》,呼吁应加强监管治理,立法立规明确“人脸识别”范围。黄扬华委员认为,人脸信息作为个人信息中最为敏感的一类“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应该成为重点关注和保护的对象。建议广东应明确规范、健全制度,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加以引导,让安全监管跟上技术发展的脚步。对人脸识别存在比较突出的“强制使用”问题,应禁止小区、写字楼、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安装人脸识别系统,禁止滥用“人脸识别”系统采集人脸、指纹、声音等生物识别信息,以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2018年1月15日至3月31日,广东省民政厅开展流浪乞讨滞留受助人员寻亲返乡专项行动,全省各级救助管理机构在确保100%向全国救助寻亲网推送滞留人员寻亲公告、100%书面报请公安机关提取滞留人员DNA信息的基础上,主动协调公安机关开展指纹、掌纹、人像比对等科技寻亲服务,深挖细查寻亲线索。
在这次“刷脸”比对出的20条结果中,救助站工作人员抓住了这条线索,到辖区派出所通过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系统找到了林耀忠的户籍信息,并通过联系当地村委辗转找到了林耀忠,林耀忠确认:“林耀星是我的双胞胎弟弟。”最终将林耀星护送返乡。目前当地村委已帮助林耀星恢复户籍、协助他办理低保。
民革广东省委会经济委员会委员刘根生注意到“人脸识别”源于一次偶然事件。他早年曾在杭州购买一套房产,2020年上半年接到过一个该物业电话,“物业表示小区将更换门禁系统,要采用人脸识别,需要业主统一提供一张照片。做刷脸使用”。刘根生第一次意识到,“人脸识别”技术已经如此广泛应用。他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人脸识别生物信息具有唯一性、永久性,不可替换,终身无法修改。
近年来,为了助力滞留受助人员早日返回家乡,广州市救助管理机构通过完善救助寻亲政策,健全寻亲服务体系,强化现代科技手段,加强社会力量参与等多种方式开展全市专项寻亲行动,采取“集中办公、分区包干”的方式,定人、定点、定时间、定标准,划片分工,包干负责。通过全国人口信息库、报刊、电话等传统手段,与DNA比对、指纹比对、人脸识别等技术,以及今日头条、抖音等“互联网+”技术相融相合,受助人员身份核查和甄别技术能力得到大幅提升。据统计,仅今年上半年,通过科技手段协助滞留人员核实到家庭信息的就达到300余人。另外,市区分站积极搭建社会化寻亲平台,与鼎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尚丙辉工作室、启智服务队等社会机构组织保持紧密联系,定期联合开展心理辅导、文娱活动以及街面送清凉、送温暖活动。目前,政府牵头、社会参与、联动互补型救助模式已初步显现。
如今,小区门禁、机场火车站进站、酒店入住、写字楼和商场,处处应用了摄像头与人脸识别技术,隐私问题也迅速引发大众关注。2020年11月,一条男子戴头盔看房的短视频走红网络,视频上方的橙黄色的字体写着“为保护个人信息,戴着头盔去看房”,引发热议。为了防止前期投入了资金、人力成本的单子被“截和”,房地产售楼处选择采用无感人脸识别系统对客户面部信息进行捕捉,从而锁定客户所属销售渠道,以加强“渠道风控”。
在小编看来,用立法规范人脸识别技术的滥用是十分重要的。这能够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信息安全不被不法分子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