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立法规范来管理人脸识别,坚决防止用户信息被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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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技术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好处。但是,当前人脸识别技术的不成熟,往往导致其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应该立法规范管理人脸识别。
现在很多地方在推行“智慧平安小区”建设,用采集现有小区居住人员的人脸信息“刷脸”的方式,以实现小区门禁的安全管理。在今年的两会上,委员们也关注在这个热点话题。合肥市政协委员陆琳建议要立法规范管理“人脸识别”,让公民的个人隐私得到保护。陆琳表示,据调查,在一些采集人脸信息的小区,有的物业告知住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采集好,否则届时将无法进出小区;或者告知住户“刷脸”是迟早的事,还是早办为好。“有的地方人脸信息采集不止一次,为何要多次采集?那么之前采集过的信息哪里去了呢?怎么处理的呢?都没有合理的解释。”陆琳认为,一些部门随意或多次采集住户的信息实际上意味着住户的信息泄露的次数逐步增加,个人隐私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居民感到不安全,影响社会和谐。
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并不是越广泛越好,而是存在一个度的问题。有必要规定只有在具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的前提下,方可处理个人敏感信息,避免过度使用引发的风险。同时限定人脸识别适用的范围。如对于一些涉及公共安全的事项,确有必要推行人脸识别技术的领域可以允许其适用,对于一些有其他技术可替代、可不适用的领域如公共场所门禁、移动支付等限制其适用,防止大规模适用所导致弊大于利的不利后果。建议规定项目引入人脸识别技术,需要事前进行风险评估。并规定收集方的数据保管义务,收集方要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配套相应的安防保障系统对所收集的数据妥善保管,防止数据泄露。违反保管义务,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广东省两会上,记者从民主党派处获悉,“人脸识别”将成为今年广东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重点讨论的话题。致公党广东省委员会拟向大会提交《关于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提案》,民革广东省委员会拟向大会提交《关于规范人脸识别应用,防范伦理与法律风险,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两份提案均建议,要“管管”人脸识别应用,将技术关进笼子里。
黄扬华委员认为,从智慧城市建设到手机客户端的登录解锁,各种场景下都能见到人脸识别技术的影子,人脸识别技术带来便利性,但也带来风险。人脸信息是如何被收集、存储和处理的,一旦泄露,其关联的平台注册信息、银行卡、个人住址等信息很有可能一并泄露。同时,技术的快速扩张还常与“强制性”捆绑,不少业主、上班者表示,社区或写字楼在采用这些系统时往往并未提前征求意见,带来隐私信息被泄露的隐忧。
人脸识别的应用日益广泛,那么有关人脸识别的规定如何?笔者通过梳理涉及照片采集和生物信息采集之法律规制,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法》《护照法》《出入境管理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规定。但是,上述规定并没有涉及到人脸识别,且规定也过于简单,缺乏统一的适用标准,可以说现行立法对人脸识别信息的行政监管尚存空白。事实上,人脸属于典型的个人信息,人脸识别信息因其不可更改性、无接触性,一旦发生泄露或是被非法提供、滥用的,极易危害到消费者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必须对人脸信息予以保护。
总的来说,小编对我国人脸识别技术的发展还是充满信心的。小编相信在未来,随着我国科技和经济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我国的人脸识别技术将会更加的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