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积电前采购经理跳槽大陆晶圆厂,判赔250万新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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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亨网消息,晶圆代工龙头台积电采购处薛姓前经理,离职后5个月,就到大陆某半导体企业担任采购副总裁,遭指控违反竞业禁止条款,台湾地区高等法院今(20)日二审判决出炉,该男子须赔偿台积电250万元(新台币,含返还补偿金)。
台积电起诉指出,该经理自1999年进入公司,2011年7月升任采购处经理,接触许多营业秘密及商业机密,包括台积电与供应商的原物料规格、成本、数量,以及订单合约所写资讯等内容,甚至还知道生产时程、产能与新厂建置规划。
薛姓男子在任职台积电期间,曾签署竞业禁止条款,约定离职后18 个月内,不得受雇于半导体晶圆制造等相关服务的竞争对手,也不可以任何形式为竞争对手提供服务。
2016年5月间,薛男因接受厂商招待,违反从业道德规范,协商后于同年7月间自请离职,台积电给予特别补偿金117万余元新台币。不过,薛姓男子却在该年12月间,赴中国大陆某晶圆厂担任采购副总裁。
台积电主张,薛男违反竞业禁止条款,须赔偿离职前24个月内自公司内所受领的一切给付总额,总计求偿1557万946元新台币。
桃园当地法院一审判决,薛男须赔偿250 万元(含返还补偿金),案经上诉,二审高院审理后,认为18个月限制时间不长,并非漫无对象限制,补偿应属合理,双方协议合法有效,且其加入的半导体企业确实为台积电的竞争对手,因此,公司得请求返还其任职大陆半导体企业期间的竞业禁止补偿金。
违约金方面,高院认为,求偿离职前24个月受领的给付总额比例过高,由于薛男违约期间不到一年,因此予以酌减,经综合计算后,认定一审判赔金额无误,薛姓男子总计须赔偿台积电250万元新台币。全案可上诉。
近期严查陆资企业挖角
日前,有台湾地区媒体报道,中国大陆近年来不断挖角台湾地区半导体人才,竹北台元科技园区内常有“假台资、真陆资”传闻。
3月31日,台湾“经济部长”王美花表示,将加强台元科技园区实地清查,也会跨部会执行联合访视,杜绝“违法”行为,王美花并透露,近期已移送20多家公司。
报道中以 “比特大陆”(BITMAIN)为例,称该大陆半导体公司涉嫌掩饰中资身分,未经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许可,在2017年透过子公司在台湾成立“智鈊” 、“芯道”两家公司,且高薪挖角大批台湾研发人才,为中国母公司研发AI芯片,3年就挖走200多人,不少人来自联发科、台积电等知名企业。
王美花说,陆资藉由外资或国内公司身分在台挖角,现阶段需要请调查局协助查处,2018年由“经济部”移送的家数为40家,近期透过实地查察、业界检举等方式移送了20多家公司,包括疑涉“假外资、真陆资”的芯道互联,以及核心团队被挖角至中国大陆的瀚薪科技。
“法务部检察司长”林锦村也指出,“法务部”订定「防制大陆挖角台高科技人才专案计划」,由调查局成立专组全力侦办,至今已侦办移送违反营业秘密法案件共142案。
王美花说,2013年至2021年2月底为止,"地检署"侦结营业秘密案件总计有863案、起诉及缓起诉234案,另2020年判决有罪的定罪率为81.4%,并无定罪率过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