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车辆开始量产:未来5到10年是自动驾驶的危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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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汽车(Autonomous vehicles;Self-driving automobile )又称无人驾驶汽车、电脑驾驶汽车、或轮式移动机器人,是一种通过电脑系统实现无人驾驶的智能汽车。在20世纪已有数十年的历史,21世纪初呈现出接近实用化的趋势。自动驾驶汽车依靠人工智能、视觉计算、雷达、监控装置和全球定位系统协同合作,让电脑可以在没有任何人类主动的操作下,自动安全地操作机动车辆。
2019年9月,由百度和一汽联手打造的中国首批量产L4级自动驾驶乘用车——红旗EV,获得5张北京市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牌照 。9月22日,国家智能网联汽车(武汉)测试示范区正式揭牌,百度、海梁科技、深兰科技等企业获得全球首张自动驾驶车辆商用牌照。
2019年9月26日,百度在长沙宣布,自动驾驶出租车队Robotaxi试运营正式开启。 2019年10月,新华社记者试乘了一辆自动驾驶汽车,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进入了繁忙的以色列特拉维夫街道。整个试乘过程中,记者总体感觉安全、平稳和舒适 。《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报告》显示,截至目前,北京市自动驾驶开放测试道路200条69958公里,安全测试里程突破268万公里。
7月10日早间消息,2021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期间,华为ADS智能驾驶产品线总裁兼首席架构师苏箐在谈及特斯拉自动驾驶时,提出了非常尖锐且具有争议的批评。在苏箐看来,用“杀人”一词形容特斯拉自动驾驶事故并不过分,而且特斯拉这几年下来发生的事故率挺高,从首次杀人到最近几次杀人事件发生的事故类型都非常相似。
“未来,伴随着机器进入人类社会并与人类共生,机器意外事故便一定会发生,这与“杀人”无异,而且从概率上来说,这是一件极有可能发生的事。”苏箐表示。在其看来,如果自动驾驶变得更高级,普通用户慢慢便会对其非常信任,因此事故也便开始酝酿。
致力于通过L4级别自动驾驶去处理所有场景,这是一件需要付出巨大努力去完成的事情。“在有限的几年甚至十年内,我们一定会碰到一些处理不了的极端场景。在这个阶段,我们一定要通过技术手段要求用户去监管智能设备,而不会完全放权。”苏箐表示。
在苏箐看来,为了不毁了自动驾驶这个行业,需要在未来5-10年的危险期里,尽量让自动驾驶以一种安全可靠的方式平滑地落地。
“这不过是将来之事的前奏,也是将来之事的影子。”英国数学家、世界计算机之父艾伦·图灵在接受《泰晤士报》采访时曾留下了这句广为流传的名言,也预示着计算机和人工智能科学对人类社会的深远影响。
确实,人工智能(英文简称AI)的发展方兴未艾,并在方方面面重塑着经济和社会的形态。7月8日—10日,以“智联世界 众智成城”为主题的2021世界人工智能大会(WAIC)在热浪袭人的上海如期召开。来自全球的企业家、学者和政界代表展开激烈的观点交锋,为全球人工智能协同共治描绘出一幅新的蓝图。
“在我看来,人工智能无疑将会是影响未来40年人类发展的变革力量。这个力量今天正在不断地积蓄。”百度创始人、董事长兼 CEO 李彦宏在演讲中说。正希望将人工智能带入汽车领域,并于今年年初官宣造车计划的李彦宏也指出,未来的智能汽车不是简单的“一个大个的手机”或“一台电脑加四个轮子”,而更像是“智能机器人”。
在众多的应用领域中,人工智能和汽车的结合,给外界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空间。而自动驾驶,正是这一赛道中竞争最激烈、最热闹的未来趋势技术。
在整车制造企业中,上汽集团携旗下的R汽车和智己汽车亮相,其中R汽车亮相了全球首创的高阶智驾方案PP-CEM,它融合了激光达、4D成像雷达、5G-V2X、高精地图、视觉摄像头、超声波雷达“六重融合式感知体系”,将智能驾驶的技术能级提升至全新高度。而威马汽车也带来了威马W6 L4级别无人驾驶车辆,这款已经量产的车型搭载了AVP无人自主泊车技术,能够在无人驾驶的情况下轻松完成自主泊车。
人工智能在汽车领域的应用是全球范围内的一大创新热点。自动驾驶也成为了2021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着重展示的概念之一。
大会上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展示主要分为三部分:静态展示区、特定区域自动驾驶应用展示以及开放道路应用体验。
静态展示区中包含自动驾驶车辆静态展示与自动驾驶零部件企业展示;特定区域自动驾驶应用展示中则包含追势L4自主代客泊车系统、威马W6 L4级别无人驾驶车辆、仙途自动驾驶清扫车、海神无人巡逻安防车;开放道路应用体验则包含小马智行Robotaxi、商汤首发自动驾驶AR小巴等。
近日,埃隆·马斯克承认“自动驾驶比想象的要难”上了热搜。
他在回复网友时表示:广义的自动驾驶是一个难题,因为它需要解决非常多的现实世界的人工智能问题。此前没想到这么难,但回想起来难度是显而易见的。
就在三个月前,马斯克还在财报电话会议上信心满满地表示,特斯拉今年能够实现全自动驾驶,可靠性将超越人类司机。马斯克曾宣称在2018年推出自动驾驶系统,而后推迟到2019年,但直至今日仍未公开上线。
全球范围内自动驾驶交通事故数量在不断攀升,与提升技术可靠性同样棘手的,是事故发生后如何妥善处理。其中,科学分配事故责任首当其冲,是驾车人的责任,还是所有人的责任,还是汽车制造商或系统开发单位的责任?
立法已经尝试回应这个问题。公安部今年3月24日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首次在法律层面对智能网联汽车及自动驾驶提出了规范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应当依法确定驾驶人、自动驾驶系统开发单位的责任,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损害赔偿责任。
“自动驾驶系统开发单位的责任”成为新的法律命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近日举办的“自动驾驶与法律责任”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就自动驾驶汽车事故责任分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