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技术的实际应用,大佬带你看无人驾驶飞机的实用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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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驾驶是未来主流,通过无人驾驶技术,最终我们将实现无人驾驶汽车、无人驾驶飞机的全面普及。为增进大家对无人驾驶的认识,本文将对无人驾驶飞机的实用发展历程予以介绍。如果你对无人驾驶具有兴趣,不妨继续往下阅读哦。
随着无人机技术的逐步成熟,到了30年代,英国政府决定研制一种无人靶机,用于验校战列舰上的火炮对无人驾驶飞机飞机的攻击效果。1933年1月,由“费雷尔”水上飞机改装成的“ 费雷尔·昆士”无人机试飞成功。此后不久,英国又研制出一种全木结构的双翼无人靶机,命名为“德·哈维兰灯蛾”。在1934~1943年问,英国一共生产了420架这种无人机,并重新命名为“蜂王”。
英国人在无人机的研制上捷足先登,美国人也不甘落后。早在1915年,美国的斯佩里公司和德尔科公司就曾研制出第一架无人机。这架无人机总重只有272公斤,由1台30千瓦的活塞式发动机作为动力,装在一个4轮滑车上,草地上铺设了滑轨。飞机发动后,带动滑车在滑轨上滑行。达到一定速度后,飞机即脱离滑轨飞上天空,然后由一个简单的陀螺仪装置控制飞行方向,由一个膜盒气压表自动控制飞行高度。1915年,这架被取名为“空中鱼雷”的无人机不仅成功地进行了试飞,而且被装上136公斤炸药成功地进行了攻击目标试验。
此后不久,美国陆军的查尔斯·F·凯特林又研制出一种无人机,并取名为“凯特林飞虫”。该机颇似普通的双翼机,总重量为238.5公斤,可携带82公斤炸弹,飞行速度达到每小时88公里。1918年9月,美国陆军开始试飞“凯特林飞虫”,并于10月22日终于把它送上了天空。
30年代美国的一个叫雷金纳德·德里的航空专家为美国陆军研制出了供打靶用的无线电遥控机。1939年,美国又研制出了一种上单翼无人机,取名为RP-4。
1941年,珍珠港事件爆发。因战事所需,美国陆、海军开始大批订购靶机,其中OQ-2A靶机984架、OQ-3靶机9403架、OQ-13 靶机3548架。后两种靶机均安装上了大功率的发动机,飞行速度可达每小时225公里,飞行高度达3000米。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陆军航空队曾大量使用无人靶机,并在太平洋战场上使用过携带重型炸弹的活塞式发动机无人机对日军目标进行轰炸。战争期间,美军还打算将报废的B-17和B-24轰炸机改装成携带炸弹的遥控轰炸机。驾驶员先驾驶这种遥控轰炸机至海边,然后跳伞脱身,遥控轰炸机则在无线电的遥控下继续飞行,直至对目标进行攻击。可惜由于所需经费巨大,再加上操纵技术过于复杂,美军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一研制计划。在此期间,美国海军也曾研制出3种喷气式无人机,分别取名为“格劳伯”、“富根”、“加格勒”,但因种种原因,都未能正式装备部队。
二战结束后,随着航空技术的飞速发展,无人机家族也逐渐步入其鼎盛时期。时至今日,世界上研制生产的各类无人机已达近百种,并且还有一些新型号正在研制之中。而随着计算机技术、自动驾驶技术和遥控遥测技术的发展和在无人机中的应用,以及随着对无人机战术研究的深入,无人机在军事方面的应用日益广泛,被誉为“空中多面手”、“空中骄子”。
一款被命名为“猎鹰HTV-2”的无人飞行器可达到音速20倍飞行,预计该速度下不足12分钟便能从纽约抵达洛无人驾驶飞机杉矶,而正常情况下正常航班飞行至少需要5小时。
猎鹰HTV-2将由一艘火箭发射升空,再以13000英里的时速滑行至地面。之前的测试飞行仅持续了9分钟,由于存在技术难度最终以故意碰撞的安全方式着陆。测试飞行非常成功,刷新了一项新的亚轨道太空飞行,并为产生新一代超级武器作准备。如果天气状况良好的话,猎鹰HTV-2飞行器将于美国发射,发射地点位于加利福尼亚州范登堡空军基地,由空军“牛头怪IV号”火箭携载发射。
这个项目是由美国五角大楼和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共同研发的,同时作为研制新一代打击速度超过火箭的特超音速武器计划的一部分。美国军方希望这款新型无人机能确保在1个小时内对全球范围内任何地点的恐怖分子或者流亡政府实施打击,这种攻击能力叫做“常规定时全球打击系统(CPGS)”。
在2010年4月进行的第一次测试飞行中,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的工程师并未精确探测到有什么问题。一些人猜测该飞行器在飞机时可能出现温度过高现象。对于第二次测试任务,现已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其中包括:更改重力中心和降低下降角度。
无人驾驶飞机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计划战术策略办公署主管戴夫-内兰德(Dave Neyland)说:“我们将着眼攻克一些挑战,比如:持续极超音速飞行任务。我们需要提高技术知识,从而促进未来极超音速技术的发展。我们从首次飞行中获得宝贵的信息,基于工程审核委员会的发现进行一些调整,这将有助于提高第二次飞行测试。目前我们准备全力以赴这项测试。”
2005年3月17日,霍尼韦尔国际公司宣布,它已收到一份系统工程合同,用于分析国防预先研究计划局(DARPA)的微型无人机(MAV)同陆军未来战斗系统(FCS)第一级无人机系统之间的差异。
霍尼韦尔国际公司FCS第一级无人机系统项目经理SteveMcKnight说:作为DARPA先进概念技术验证计划的一部分,霍尼韦尔国际公司研制了MAV。这项合同是霍尼韦尔公司的又一里程碑,它反映出陆军已开始为战场开发MAV技术的改型机。
波音和科学应用国际公司是FCS的领导系统综合商。霍尼韦尔说,它同领导系统综合商的合同包括MAV改型的可行性分析研究,还包括该无人机可携带的视频和红外摄像机。
MAV装有前视和下视视频摄像机,它们能把信息传送到远距地面站视频终端。霍尼韦尔的改型无人机将装备红外摄像机。该无人机在设计上能为士兵们提供改进的态势感知能力,以使其不受敌军枪弹袭击。这种无人机将用于开阔、起伏、复杂和都市地形的侦察、安全和目标搜索。利用垂直起落,它们能在树下、乌云下和丛林中飞行。
FCS将利用先进的通信与技术将战士们同有人和无人地面和空中平台和传感器链接一起。FCS允许部队快速运动和执行各种任务。
以上便是此次小编带来的“无人驾驶”相关内容,通过本文,希望大家对无人驾驶飞机的实用历程具备一定的了解。如果你喜欢本文,不妨持续关注我们网站哦,小编将于后期带来更多精彩内容。最后,十分感谢大家的阅读,have a nice 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