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荐人被罚中止IPO 宁新新材资金周转存危机还存未决诉讼
时间:2021-08-19 16: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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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7月5日,深交所官网显示,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宁新新材”)提交了新版招股说明书,补充了2020年的相关数据。 招股书显示,宁新新材成立于2007年,主营业务为特种石墨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为6982万元,实控人为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盛通投资为实际...
7月5日,深交所官网显示,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宁新新材”)提交了新版招股说明书,补充了2020年的相关数据。 招股书显示,宁新新材成立于2007年,主营业务为特种石墨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为6982万元,实控人为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盛通投资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36.72%股份。 据悉,宁新新材本次拟发行股票不超过2327.34万股,募集资金3.41亿元,将用于年产18000吨高纯石墨和6000吨锂离子电池负极项目(二期)。
GPLP犀牛财经注意到,2021年3月23日,宁新新材的签字保荐代表人任家兴、陈雯被证监会处以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3个月的措施。 宁新新材也因此受到牵连,于4月1日被中止发行上市审核。 据悉,保荐代表人受罚的原因为二人保荐的永鼎股份(600105.SH)可转债项目中,永鼎股份发行上市当年的营业利润较上年下滑50%以上。 虽与宁新新材无关,但该公司的业绩也不乐观,业绩增速明显放缓,2020年净利润下滑。 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宁新新材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74亿元、2.29亿元、2.4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784.06万元、5022.51万元、4536.34万元。2019年及2020年的营收增速分别为32.05%、4.82%;净利润增速分别为4.98%、-9.68%。 增速放缓或与逐年下降的毛利率有关。2018年至2020年,宁新新材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2.64%、39.42%、35.08%。 毛利率下滑的同时,存货却在增长。2018年末至2020年末,宁新新材的存货余额分别为1.06亿元、1.10亿元、1.41亿元,处于较高水平。如果销售价格大幅下滑,则可能会造成存货减值的风险,从而对该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宁新新材生产的标准三焙化产品一般需要7-8个月,生产周期较长,每道工序均会产生一定量的存货,需要流动资金量较大。 但是,宁新新材的流动资金存在危机,2019年,该公司的应收账款出现突增。 2018年末至2020年末,宁新新材的应收账款分别为0.60亿元、1.49亿元、1.52亿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0.49亿元、1.35亿元、1.41亿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12.36%、25.60%、22.90%,占流动资产总额的23.26%、44.92%、38.82%。 对此,宁新新材表示,存货余额大,占用经营资金,导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偏低,带来一定流动性风险和财务风险。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有无法收回的可能性,可能对经营业绩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GPLP犀牛财经注意到,2018年至2020年,宁新新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63.57万元、-2057.99万元、1237.7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无法为其提供足够的现金流入,将会造成该公司营运资金缺口。 一边是营运资金存危机,另一边是现有货币资金无法覆盖短期借款。 2018年末至2020年末,宁新新材的货币资金分别为2358.09万元、3963.03万元、5972.12万元;短期借款分别为4385.13万元、5300.00万元、9300.00万元。而该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也低于同行业均值,偿债能力存疑。 GPLP犀牛财经注意到,2018年至2020年,3年的时间内宁新新材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了8起员工工伤事故。 其中,工伤事故所涉员工有2起被鉴定为10级伤残、2起被鉴定为9级伤残、1起被鉴定为8级伤残,1起正在评定伤残等级,还有1起尚在院治疗。8起事故中,宁新新材与4位受伤员工已解除了劳动关系。 2018年2月28日,员工林久春左手指近指间关节处撕脱离断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后与宁新新材发生赔偿纠纷。 2019年3月4日,经法院裁决,宁新新材一次性补偿林久春75267元,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此外,宁新新材还存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却未及时续期的情况。 据悉,宁新新材及子公司宁和达的《排污许可证》于2020年1月31日有效期届满,至2020年6月23日才续期。 对此,宁新新材表示与审批流程有关。 根据相关规定,排污单位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原核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 当宁新新材于2019年12月29日提交申请时,因该地区正在推进新版《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换发工作,因此该公司《排污许可证》得以继续有效。 《排污许可证》已了结,但宁新新材还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 2012年2月9日,宁新新材、陈世尧、周琴、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与宝华担保签订了《反担保合同》,就宝华担保为世派电源与南昌银行安义支行签署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后因世派电源作为债务人未向南昌银行安义支行履行偿还借款义务,由宝华担保替世派电源归还了南昌银行安义支行承兑贷款250万元。2013年1月10日,世派电源在奉新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2018年4月23日,宝华担保因前述保证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宁新新材等共同承担反担保责任,偿还宝华担保保证责任款人民币250万元、利息64.3125万元、违约金为239.50万元。 2020年10月10日,宝华担保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宁新新材等共同承担反担保责任,偿还宝华担保保证责任款人民币250万元、利息425.76万元。 上述未决诉讼所涉金额为675.76万元,目前,该案尚未判决。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