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不地强制居民使用人脸识别进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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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人脸识别逐步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为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人脸识别技术所带来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也日益凸显,引发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和担忧。
7月2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此《规定》主要是对滥用人脸识别问题作出司法统一规定,针对实践中反映较为突出的人脸识别技术被滥用问题,从侵权责任、合同规则以及诉讼程序等方面规定了16个条文。
强化人脸信息保护呼声日益高涨
人脸识别是人工智能的重要应用。大到智慧城市建设,小到手机客户端的登录解锁,都能见到人脸识别的应用。在国境边防、公共交通、城市治安、疫情防控等诸多领域,人脸识别技术发挥着巨大作用。
但同时,一些经营者滥用人脸识别技术侵害自然人合法权益的事件频发。据APP专项治理工作组去年发布的《人脸识别应用公众调研报告》显示,在2万多名受访者中,94.07%的受访者用过人脸识别技术,64.39%的受访者认为人脸识别技术有被滥用的趋势,30.86%受访者已经因为人脸信息泄露、滥用等遭受损失或者隐私被侵犯。
人脸识别已成为热门词汇,社会公众对人脸识别技术滥用的担心不断增加,强化人脸信息保护的呼声日益高涨。针对这种大众关注的现象,在这场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作了总结式举例:
比如,有些知名门店使用“无感式”人脸识别技术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分析消费者的性别、年龄、心情等,进而采取不同营销策略。
在苏州市吴中区某小区门口,原来的刷卡闸机已换成了人脸识别系统。已经录入信息的业主,只要刷一下脸,就能进门。业主张先生认为存在隐私风险,故不同意人脸识别验证方式,其每次只能跟随其他业主通行,给生活造成极大不便。
小区物业回应称,采用人脸录入系统是为了更好地确保业主的安全。
业主多次沟通未果 诉至法院
业主张先生一再要求物业提供除刷脸之外的其他信息验证方式,并多次投诉,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无奈之下,2021年7月29日,张先生将小区物业起诉至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后,法官及时与物业公司取得联系,并实地查勘了现场。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杜荣尚:物业公司向法院表示,由于大厦交付时间久远,监控、门禁等设备老化,遂进行改造升级,事先也征求了每位业主意见,除本案原告张先生外其他业主均同意改造为人脸识别系统。
在法院的调解下,物业公司同意增加一套刷卡系统,8月18日,吴中法院组织双方至现场完成刷卡通行测试,物业公司当场将门禁卡交付给张先生。双方握手言和,张先生撤诉。
最高法本月出台司法解释 不得强制人脸识别为出入小区唯一验证方式。
据了解,人脸识别系统安装到电梯上,这件事情不少业主都持反对意见。一是疫情期间出入还要摘口罩刷脸,增加了感染的风险。
二是电梯刷脸确实是多此一举。平常进出小区需要刷脸也就罢了,毕竟是为了防范外来人员,但是电梯刷脸是为了啥?有什么意义呢?
第三点质疑就是,电梯人脸识别把所有住户的信息全都收集了起来,用户的个人隐私怎么保证呢?
第四点是,不少居民反映,自己朋友亲人来这里玩,因为无法刷脸而无法乘坐电梯,外面也送不上来,也无形之中也给业主们增添了麻烦。
据物业方面回应:电梯增加人脸识别系统,本意是方便了居民的出行,至于泄露个人信息,更是绝对不可能,何况只有一张照片和一个手机号,有什么可泄露的?
对此,有很多网友与住户所持意见基本相同,都认为电梯刷脸没有任何意义:“现在科技发达了,银行卡实行人脸识别,电梯也整个人脸识别!用意何在呢?”
小区门禁刷脸可以理解,自动贩卖机刷脸也确实是提升了买东西的便捷程度,但是好好的一个电梯,本来只需要摁一下键,现在却搞成了先刷脸在按键,不仅平白无故多了一步,还要业主们承担这么多风险,老姜想问物业所说的方便业主,这是方便到哪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