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演义(四)——欧洲物联网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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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有三方面特性:第一,不能简单地将物联网看做互联网的延伸,物联网是建立在特有的基础设施基础上的一系列新的独立系统,当然,部分基础设施还是要依靠已有的互联网;第二,物联网将与新的业务共生;第三,物联网包括物与人通信、物与物通信的不同通信模式。
物联网的发展取决于信息和通信发展中的几个重要因素。其“规模”就是其中之一,意思是所连接设备的数量正在增加,而它们的大小超出了人眼的可视程度;“移动”是另一要素,表示对象更多地通过无线连接;“异质性和复杂性”是第三个趋势,因为现在的信息和通信应用已经是数量众多,从而产生了大量的互操作性问题,而物联网将在这种环境下发展。
2已有的物联网应用
物联网不应该被视为一个乌托邦的概念,事实上,一些物联网的雏形应用已经部署。
现在,消费者越来越多地使用能上网的手机,比如有的手机配置了照相功能,有的配置了近距离通信模块。这些手机可以让用户获得更多的信息。
成员国家越来越多使用(由条形码支持)药品唯一的序列号,使每个产品验证后才让病人使用。这将减少假冒、欺诈和配药错误。对消费类产品进行物品跟踪,将使欧洲更有能力对付假冒和不安全产品。
能源行业也已开始部署智能电力系统,它能向消费者实时提供消费数据,并让电力供应商远程监控电力设备。
在传统行业,例如物流、制造和零售等等,“智能物品”将促进信息交换,加快生产周期的循环。
上述例子采用的RFID、NFC技术、二维条码、无线传感器/执行器、IPv6协议、超高频或3G/4G等技术,都将在未来的大规模应用中发挥重要作用。
3对物联网的管理
这部分提到了公共管理部门的责任问题,对于政府在信息化过程中的职责,在部分中得到了很好的描述,并提出了一些关键问题,而这些问题都是需要站在政府管理的角度上必须管理的。
为什么需要有一个公共当局的角色?
虽然物联网将有助于解决某些问题,但是它仍然将迎来挑战,它将直接影响到个人。例如,某些应用可能有密切关联的重要基础设施,如电力供应,而某些应用将涉及个人的隐私。
因为物联网会带来巨大的社会变革,所以,简单地把发展物联网的任务交给私人行业或某些地区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欧洲政策制定者和政府当局必须应对物联网带来的这些社会变化,才可以确保物联网技术和应用将刺激经济增长、提高个人福祉和解决当今社会的一些问题。
信息社会世界峰会也承认政府的公共管理责任:公共部门不能推卸其对公民的责任。特别是,在物联网的管理中必须设计与所有有关互联网公共政策管理相一致的方式。
那么,公共管理部门需要管理什么呢?
通常情况下,物品需要分配标识符和名字去连接到其他对象或者网络。物品上的信息通常是有限的,信息的其余部分在网络中的其他地方存放。换句话说:访问一个对象有关的信息,意味着建立一个网络通信。现在出现的问题是:
-这是如何识别构成的?(对象命名)
-谁分配的标识符?(权利的分配)
-如何以及在哪里可以对其他事情的其他信息进行检索,包括它的历史?(寻址机制和信息库)
-如何确保信息安全?
-哪些利益相关者为上述每个问题负责,问责机制是什么?
-哪些伦理和法律框架适用于不同的利益相关者?
一般情况下,物联网没有妥善处理这些问题,就可能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比如:
-信息处理不当,可能会显示一个人的个人资料或保密的业务数据。
-不当分配的权利和私营部门的职责可能会扼杀创新。
-问责制的缺乏可能危及系统本身的物联网运作。
4消除障碍发展物联网
除了管理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互联互通成为现实还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其中每一部分都潜在影响我们接纳物联网。本节将突出委员会主要的和详细的行动以解决这些问题。这些行动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隐私和个人数据保护;二是信托、验收和安全;三是标准化问题;四是研究与发展问题;五是开放性创新问题。
信息安全是必须的,是物联网主要利益相关者最关注的。
在私人领域,信息安全和上述的隐私是密切相关的信任问题。信息通信技术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在设计阶段,它们有时会被忽视,而在之后进行整合时,则产生了巨大困难,而且代价高昂,往往大大降低了系统的质量。因此,在设计阶段就应全面包括用户的要求,而隐私权和安全设计是至关重要的物联网组件。
在商业领域,信息安全转化成可用性、可靠性和业务数据的保密性。对于一个公司,问题是谁有权访问他们的数据或向第三者提供这些数据。这些问题,看似简单,但是正在深刻地影响着当今商业的流程复杂性。
标准化在物联网发展过程中将发挥以下重要作用:降低业务的进入壁垒和用户使用成本;是物联网互操作性和规模经济的前提;使得整个行业可在国际水平上进行竞争和发展。物联网标准化可以合理利用已有的标准或制订新标准。
物联网也可以大大受益于IPv6的快速部署,IPv6可以解决通过互联网连接的对象的数目问题。
欧盟物联网委员会雄心勃勃地在信息通信领域发展以加强欧洲的竞争力,并制订了一揽子计划。物联网是这些计划中很有希望的部分,因为它涉及广泛的社会问题,而且欧盟和各会员国已经取得不错的成绩。当然,物联网的最终实现还有赖于更深入的研究。
在开放性创新方面,物联网系统设计和管理过程将涉及到多方利益相关者、种类繁多的业务模式和各方不同利益。要成为经济增长和创新的催化剂,物联网系统应当在新的应用中建立现有系统(或新系统),以避免市场的进入障碍或增加运营成本,如过多的授权/费用,或者不适当的知识产权;同时应当有充分的互操作性,以便开发创新和有竞争力的跨领域系统和应用。
5欧盟的14项物联网行动计划
欧盟的14项物联网行动计划如下:
(1)管理:定义一系列物联网管理原则,并设计具有足够级别的无中心管理的架构;
(2)隐私及数据保护:严格执行对物联网的数据保护立法;
(3)“芯片沉默”的权利:开展是否允许个人在任何时候从网络分离的辩论。公民应该能够读取基本的RFID(射频识别设备)标签,并且可以销毁它们以保护他们的隐私。当RFID及其它无线通信技术使设备小到不易觉察时,这些权利将变得更加重要;
(4)潜在危险:采取有效措施使物联网能够应对信用、承诺及安全方面的问题;
(5)关键资源:为了保护关键的信息基础设施,把物联网发展成为欧洲的关键资源;
(6)标准化:在必要的情况下,发布专门的物联网标准化强制条例;
(7)研究:通过第七研究框架继续资助在物联网领域的研究合作项目;
(8)公私合作:在正在筹备的四个公私研发合作项目中整合物联网;
(9)创新:启动试点项目,以促进欧盟有效地部署市场化的、互操作性的、安全的、具有隐私意识的物联网应用;
(10)管理机制:定期向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汇报物联网的进展情况;
(11)国际对话:加强国际合作,共享信息和成功经验,并在相关的联合行动中达成一致;
(12)环境问题:评估回收RFID标签的难度,以及这些标签对回收物品带来的好处;
(13)统计数据:欧盟统计局在2009年12月开始发布了RFID技术统计数据;
(14)进展监督:组建欧洲利益相关者代表团,监督物联网的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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