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对EPAD提异议或为施压唯冠:陷维权车轮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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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Pad的商标大多已被注册,涉及电视机、导航仪等范围
刘佳 赵天琦
苹果与唯冠的iPad在华商标权案还未结束,新的商标纠纷又来了。
近日,一家电脑配件箱包的代工企业裕宝伟业科技发展公司(下称“裕宝伟业”)声称,近期接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原因是苹果对裕宝伟业所拥有的商标EPAD提出了商标异议,通知书要求其在接到通知书的三十天内提交异议答辩书。
这已经不是苹果第一次对其旗下产品的近似商标提出异议。不久前,曾有浙江温州商人抢注iphone灯具,苹果公司也提出类似商标异议。
给唯冠施压?
公开资料显示,裕宝伟业在2010年8月27日申请了EPAD商标,国家商标总局于2011年6月13日初审通过并进行公告。就在3个月公告期将结束时苹果向商标总局提出了异议。
苹果公司的代理人北京英特普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异议申请书上提出,EPAD与iPad商标不仅存在读音相似而且形象相似,是裕宝伟业在明知iPad商标知名度情况下的故意注册,损害了苹果公司合法在先权利和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苹果公司要求驳回被异议商标EPAD在第18类所有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申请。
昨日,裕宝伟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裕宝伟业很委屈,甚至认为苹果公司有点“欺负人”。“裕宝伟业的相关E系列产品已生产并投入市场很久,EBOX及EPAD商标都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而注册的,公司只是为了更好地做好业务,不知道为什么会惹上苹果公司。”上述人士对记者说。
对于裕宝伟业的说法,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向记者表示,既然EPAD已经通过初审并公告,则表示商标局认为之前并未有相同的“EPAD”商标或构成近似的商标注册在先,因此,他个人认为裕宝伟业使用“EPAD”商标的风险并不是很大。
IT法律专家赵占领则向记者分析,此次苹果公司的做法很可能是一种针对唯冠的策略,给唯冠造成一种“我不一定非要iPad商标不可”的假象。因为就算苹果公司真的拿到了读音相似的“EPAD”商标也不一定就会使用如此混淆的名称,可能只是为了反击唯冠“狮子大开口”的行为。
专家:注册Pad商标意义不大
事实上,如果二审败诉,苹果公司还想保留“Pad”标识的话,已经很难在26个字母中选择前缀。记者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方网站上查询结果显示,涉及Pad的商标大多被注册。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各类已注册的Pad商标服务范围从箱包到电脑、电视机、导航仪等等多种多样。以FPAD为例,商标局官网显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在2010年6月就申请了FPAD商标,服务范围包括摩托车、自行车、轮胎、笔记本电脑、照相机、洗衣机、豆浆机等几十类。
在厚德胜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裁况杰看来,出现大面积抢注Pad商标的事情其实很正常,但这种情况更多地应该属于恶意抢注,通俗地讲就是希望“傍上苹果这个大款”。
“这背后不少个人或企业都希望通过恶意抢注从中盈利,或者期望借助苹果的品牌效应发展自己的产品,但事实上除了能获得短期利益外并没有太大意义,更并不能阻止苹果的市场开拓。”况杰对记者说。
不过游云庭认为,从目前各类Pad商标被抢注的情况来看,说明商标局并不认为“字母+pad”商标互相构成近似。再者,pad具有“平板电脑”的通用含义,这类商标起到主要识别作用的,就是前缀,因此,个人认为只要前缀不同,这类商标就不构成近似了。
不过,现在的评判标准都是建立在iPad商标属于唯冠所有,且iPad是普通商标的基础上作出的。如果iPad商标果真被苹果得到,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应该问题不大。游云庭表示,《商标法》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是很大的,构成近似的范围也会相应的增大,届时这些商标就有可能被商标局认定为与“iPad”近似,则商标局会主动驳回这些商标申请。
而且,对于现在已经申请的“P ad”商标来说,无论有没有法律依据,苹果提出异议至少能够延迟商标授权一年左右的时间。况且,商标异议提起的成本并不高,且有专门的商标代理或律师代为处理,对于财大气粗的苹果来说,即使今后打车轮战也根本不是问题。